市直机关贯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2/3/29 23:43:27 点击率:0
市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本市实施办法,坚持与时俱进,坚持首善标准,坚持从严从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层层明确目标要求,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一)市直机关工委要履行好领导责任。要按照市委关于抓好“一下一上”、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工作创新,为市委抓机关党建当好参谋助手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好规划把握方向,抓好制度夯实基础,抓好宣传营造氛围,抓好典型示范引领,抓好调研破解难题,抓好考核推动落实上。加强与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市委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争取各有关方面指导和支持。加强向市委的请示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的意见建议。
(二)党组(党委)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要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经常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要设置机关党组织办事机构,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应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与组织人事部门合署办公。要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督促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分管组织人事的成员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一般要按照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2%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要把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机关党委要履行好推进落实的责任。要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加强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中心组学习、党内专题教育、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工作。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基层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制定计划安排,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参与干部管理监督,配合做好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要履行党建带群建的责任,把党工团妇工作统筹起来合力推进。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委员作用,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
(四)基层党支部要履行好具体落实的责任。要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工作真正落到支部的各项工作和每个党员干部,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处室负责人一般应兼任党支部书记,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制度执行,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要关心党员干部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建立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困难帮扶长效机制,切实帮助解决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面推行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向市委报告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市委的考核评价。机关党委书记要向市直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和所在部门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考核评议。党支部书记要向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考核评议。要结合《条例》检查、年度考核工作,对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坚持教育和制度并重,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提高党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四个全面”、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的学习教育,深入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做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优良、服务基层的表率。要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方式方法,把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七)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以学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基本内容,以自学和调研基础上的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以健全学习制度和改进学习方法为基本保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聚集到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上。各单位要定期报告中心组学习情况,市直机关工委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八)认真贯彻落实制度治党的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好,推进机关党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明确又得到较好落实的制度,要继续坚持。对规定比较原则又需要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度,要完善细化。对没有涉及又迫切需要的制度,要抓紧制定。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加强《条例》及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每年开展自查,市直机关工委要重点抽查。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机关党委制定的制度性文件要及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党组(党委)制定的有关机关党建文件,要抄送市直机关工委。
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落到实处
(九)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严格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着力解决不经常、不认真、方式单一、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营造良好政治环境。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日常了解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总结典型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益经验,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列席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要列席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十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十二)开展好年度组织生活会。每年第四季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十三)建立主题党日制度。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每月要确定一天为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确保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防止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要采取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警示教育等灵活多样形式,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党员意识;组织党员开展设岗定责、志愿服务、联系群众等多种活动,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进行。
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十四)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市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抓好发展对象以及新党员的培养教育。要强化党员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以严的标准要求、严的措施管理、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
(十五)以机关“两委”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要求,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把入口关,严格考察推荐,严格审核审批,选拔优秀干部担任机关“两委”书记和副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在“两委”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提名环节,各单位须提前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经审核后再启动选举程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原则上不再提名。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任期的不再提名。“两委”班子、党支部书记选举产生后要及时进行任职培训,市直机关工委重点举办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应普遍轮训一次。对党务干部要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业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机关党组织要参与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对党员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考核评价,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拿出意见建议,提交党组(党委)和干部人事部门。
五、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到实处
(十七)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机关作风全面纯洁起来。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十八)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立足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提高改革创新能力,结合市直机关实际不断深化“三进两促”活动。以机关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为主要形式,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窗口单位“党员先锋示范岗”等服务群众工作与“三进两促”活动统筹起来,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严明党的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十九)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严格执行党规党纪,监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要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他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二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党委)担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监督检查所属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领导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基层党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日常监督,自觉从严管理、带好队伍。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探索建立相关的办法和机制。
(二十一)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二十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结合简政放权,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强化机关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把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十三)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把实行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员监督、规范党内基层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面向党员和群众,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承诺践诺等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内帮扶、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其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进行专项公开。机关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二十四)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发挥机关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改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
八、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十五)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约机关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要问题,研究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方式,着力从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二十六)适应新形势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研究成果形成制度、推动工作。要注意运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要发挥好《北京机关党建》、《市直党建信息》、《机关党建研究》、《党员学习文选》,以及机关党建网络平台的作用,沟通上下、左右交流、指导工作、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