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4/24 17:10:55 点击率:0
4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万春林、副主任赵相平带队,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进行执法检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加智就贯彻落实《水法》情况向执法检查组作了汇报,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参加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石夹洞抗旱应急工程、三角水库水资源管理、月湖水库(隔坝)环保、巴江河北大村至三家村段治理工程。通过现场查看和听取汇报,对《水法》贯彻执行情况,水资源保护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水体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行检查。
反馈会上,检查组一致认为,石林县贯彻实施《水法》情况较好,在水开发、利用、管理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做了大量有效工作,成果凸显。尤其是投入技术和资金,建成鱼龙水库建设工程、柴石滩水库灌区石灌片工程、石夹洞抗旱应急工程等,水的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检查中发现和各种渠道收集的问题进行反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万春林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深入进行《水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分析和预判调水工程项目,统筹项目申报机制,拓宽水资源项目包装思路,优化项目融资渠道,实施水利建设项目;要积极探索水资源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投入产出关系,制定用水计划和年底核算;要进一步提高水利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朱加智表示,会后将及时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研究,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按照各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水法》权威,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石林县坚持从全县水利建设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治水,不断加强普法工作,以惠民利民为宗旨,不断加大民生工程建设,集中精力实施重点项目,强化水政执法,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城区水源工程,积极推进河湖治理,认真搞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完成水利投资13.78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加2.12亿元。通过“找水”与“调水”统筹推进,为不断完善水网建设,推动了水资源合理有效开发利用。截至2021年,全县建成水库塘坝234座,总库容11759.77万立方米,年供水能力11097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水利规划总投资13.96亿元,计划实施项目288件,预计新增蓄水库容2597万立方米,恢复和新增供水能力6011.8万立方米。
记者:李志强
——本文源自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