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调查目录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7/30 14:56:41 点击率:0
编制地名调查目录是整个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任务,首当其冲,关系到后续各项工作的进程和质量。基于这样的认识,嵩明县地名普查办将地名调查目录编制工作列为打好地名普查工作攻坚战的中心位置,缜密谋划,积极行动,使地名调查目录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为下阶段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 科学部署,组织保障为先
在全县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实施前,科学谋划,充分准备。成立“嵩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科学设计嵩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流程,制定《嵩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计划》;成立“嵩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前介入了解整个县地名普查工作任务;搭建交流平台,建立县地名普查工作QQ及微信交流群;理顺地名普查办和技术服务单位、地名专家小组工作职责,协调配合,集中办公。
二、 层层培训,注重操作实践。
2015年10月13日,召开嵩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提高认识,部署任务,并由技术服务单位编制预调查目录,进行业务培训;为提高各作业单位业务能力,又分乡镇对基层作业单位进行业务培训,讲解具体操作方法和规则;对行业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疑难问题;发挥QQ、微信交流群众的平台作用,注重数字化办公,将技术操作规则方法、相关表格文件上传,方便下载、填写,确保QQ、微信交流平台有问必答、有询必应;同时注重保密规定,调查目录、工作图纸、登记表等相关涉密文件不泄露、不外传。
三、 协调沟通,严格时间节点。
为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质量高,县地名普查办、技术服务单位、专家组集中办公,协同配合;通过多媒体信息平台,积极与各作业单位联系沟通,了解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积极主动与托管的阿子营、滇源街道沟通联系,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疑难问题。明确各作业单位提交地名调查目录、地名登记草表和工作底图的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统筹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度。
四、 反复审核,按时上报。
加强审核是保障地名调查目录编制工作质量的关键。审核工作分为内部审核和县级审核两个层次。内部审核可分三步:第一步,专家组对各作业单位上报的地名调查目录、登记草表和工作地图审核,重点审核地名名称是否规范、地名条目有无遗漏、地名与图纸地理实体是否一一对应,并列出问题清单。第二步,针对地名调查目录,结合遥感工作底图,分乡镇,与各基层作业单位现场直接沟通,增补遗漏地名,删除无地名意义的名称,使地名与地理实体一一对应且完整无漏。对于无法在办公室核实的地名,采用实地踏勘的方法,核实地名名称与自然地理属性。第三步,与各作业单位核实地名条目后,技术服务单位初步进行电子底图标注工作,专家组集中对全县所有地名条目逐条审核筛选,保留具有地名意义的地名名称,去掉无地名意义名称,形成有待县级业务部门审核的地名目录。2015年12月28日,召开县级地名目录审核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县级地名调查目录审核工作。强调地名名称是否规范、地名条目有无遗漏和历史地名挖掘,分行业单位,审核地名调查目录,并形成地名审核工作意见。地名普查办、技术服务单位和专家组根据各单位审核意见,讨论修改,最终形成最终县地名调查上报目录,于2015年12月31日,按时报请昆明市地名普查办复审。
根据市地名普查办初审意见,嵩明县地名普查办又做了少量增删和修订,形成我县上报地名调查目录。嵩明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调查目录分为9大类38中类71小类,共计3525条,其中陆地水系类119条,陆地地形类469条,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类410条,居民点类818条,交通运输设施类535条,水利、水电通信设施类460条,纪念地、旅游胜地类98条,建筑物类36条,单位类58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