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亮剑!嵩明县治理“太平官”出实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2/24 16:06:18 点击率:0
近日,记者从嵩明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嵩明已印发《嵩明县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出实招向“太平官”亮剑,鼓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争当“实干家”,不做“太平官”。
据介绍,嵩明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坚决破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让“实干家”得实惠,让“太平官”不太平,增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争先意识、拼搏意识和担当精神、实干精神,推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这一顽瘴痼疾得到有效遏制,激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状态,在昆明市“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中实现争先进位,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加快建设富裕、开放、美丽、宜居、幸福嵩明,为奋力开创嵩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实干家”“太平官”怎样认定实施?如何奖惩有效?嵩明县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干家”和“太平官”识别认定突出经常性、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通过“四看四判”方式,识别认定并建立“实干家”库和“太平官”库。其中,看竞赛成绩,判工作实绩指的是大竞赛排名全县第1位、全市前3位,镇(街道)全市排名前15%,或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相关领导干部纳入“实干家”库;排名县内末位、全市后3位的有关单位及后5%的镇(街道),区分情况将相关领导干部纳入“太平官”库。 在看综合评价,判工作状态层面,将由嵩明县委委员、县级领导及各单位主要领导对领导干部开展分层、分类评议。结合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上级专项考核情况,对排名靠前、靠后的单位及领导干部重点研判。 除了看成绩、看综合,嵩明还将看群众意见,判工作作风纳入认定,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提案议案、信访举报,运用各类调研开展民主测评、政治素质考察专项测评和个别谈话,把群众口碑、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起来,测出“实干家”“太平官”。并通过看社会风评,判职业素养,走进“生活圈”“社交圈”,依托纪检、组织、信访等多部门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广泛收集研判干部相关情况,重点关注干部道德品质、行为规范,辨出“实干家”“太平官”。 为了做到认定有底气、让人能服气,嵩明将在实施步骤中做实五道程序,稳妥审慎推进实施,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常态化信息沟通与集中沟通,及时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和有关信息;成立联合调研组,对有关干部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征求听取意见建议,反复印证;坚持多方参与、联动共商,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实干家”“太平官”初步人选;对拟纳入“太平官”库的干部实行待岗考察,安排参与为期3个月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管理等重点中心工作,进行跟踪考察、综合评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决定。 记者了解到,嵩明将通过“四上四下”方式,强化对“实干家”的激励、“太平官”的处理,着力构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政治激励、及时评优、待遇保障、成长需要等四个方面强化对“实干家”的向上激励,在提醒警示、回炉教育、经济惩罚、组织处理等四个方面,加强对“太平官”的“向下”惩戒,对能力不突出、岗位不适应的,交流到符合本人特点的岗位。对工作慵懒散拖,长期完不成任务或者贻误工作的,免去现任职务。对不正确履职,出现重大失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降低一个以上职务层次。 据悉,嵩明将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分级负责,压实责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对“实干家”库和“太平官”库实行动态管理,不搞“一定了之”,对工作激情减退的及时调整出“实干家”库,对整改情况较好的从“太平官”库中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