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委编办:“三个加强”提升机构编制 法治化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23/3/13 17:31:51 点击率:0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寻甸县委编办从加强宣传引导、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法治意识”。对内加强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研讨交流等方式,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学习研讨,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精准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水平。对外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业务培训等方式多角度、立体化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全县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法治化的认识理解。面向各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业务时,同步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三定”规定的宣传解读,现场答疑解惑,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
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法治行动”。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对照省市文件,制定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对县委编委和编办的主要职责、工作机制、会议制度、请示报告、权限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机构编制事项的主要依据。制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级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等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管理配套制度,规范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协调工作流程,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捍卫“法治权威”。以监督检查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运行,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等工作,定期开展抽查监督,及时反馈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效能和管理质量。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数据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督促纠正,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全流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综合约束机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增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