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若干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9/7/9 10:44:26 点击率: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号)精神,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结合昆明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圆满完成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二、 咬定目标精准施策,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一)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持续推进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生态等扶贫举措,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剩余5568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健全完善返贫预警干预机制。围绕“防新贫、防返贫、稳脱贫、稳增收”的总体目标,坚持预防在前与后续巩固相结合、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构建防贫监测预警机制。抓好“全面监测、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措施有效”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的发生。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攻坚期内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创新完善巩固脱贫成果政策,着力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增收致富等问题。促进扶贫与扶志、扶智深度融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三、 推动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践行“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落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6个方面举措,着力健全完善昆明“绿色食品牌”“6+2”产业体系。加快斗南花卉国际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创建世界级花卉研发中心、交易中心。开展“绿色食品牌”招商大行动,谋划启动花卉博物馆、数字云花、普洱茶交易中心、中药材交易中心等项目,推动“菜花果烟药畜”及茶叶、咖啡等产业集聚集群高品质发展。每年评选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高质量打造一批“昆牌”“滇品”。设立专项基金,对在昆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绿色食品龙头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扶持。加快有机农业示范中心建设,到2020年,全市累计创建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5万亩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达380个,建设一批绿色农业产业带。
(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争创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一批“一镇一特”农业产业强镇,打造1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省级龙头企业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新建家庭农场100个。培育一批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扶持供销、邮政、快递企业等服务网点向农村延伸,着力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最后一公里。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发展,培育农业“小巨人”,力争年销售额过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7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6%。加强农产品物流网络和冷链体系建设,支持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四)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果蔬采摘、农事体验、餐饮民宿等“农文旅”融合产业,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共享农庄、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农技推广、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及物业管理、资源回收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石林县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到2020年,建设健康养生小镇2个、养生养老村10个。
(五)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互联网+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行动,建设5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深化禄劝、寻甸、东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到2020年,全市培育5个电商示范县、6个特色电商镇、12个特色电商村。推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建成一批特色乡村文化数字资源库,“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向乡村延伸。
(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百千万”劳务输出工程和“百企万岗”入昆计划,开展“春风行动暨送岗下乡”“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每年劳动力技能培训3万人次、转移劳动力就业15万人次。加强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和劳动力经纪人建设,持续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七)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实施“新乡贤、新村民”培育工程,推动科技人员、企业家、城镇居民等下乡参与乡村建设,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加快农业农村双创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培育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建成10个“农业创业示范村”、10个“农业创业孵化基地”。
四、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聚焦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县(市)区委书记为“一线总指挥”。到2020年,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每年建设农村人居示范村100个,启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
(二)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持续抓好农村改路、改房、改水,拓展固定宽带网络在农村地区覆盖深度,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功能完善、提档升级。续建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启动实施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确保全市自然村公路通达率达100%、通畅率达74%,消除农村C、D级危房,实现行政村光网覆盖率达100%。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以上。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8%以上。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四)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滇池和阳宗海流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工作,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使用量下降0.98%。推进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四地治理”,2019年完成营造林5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到2020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8%,70%以上行政村达到绿色生态村庄要求。
(五)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聚焦“特色、产业、生态、通达、宜居、智慧、成网”7大要素,打造10个田园风光型、民族风情型、历史文化型、特色产业型等特色小镇。规划建设18个乡村振兴综合示范村,加快推进200个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传统村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各类美丽乡村建设。
(六)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加快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对农房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市政设施布局、生态绿化建设等进行管控。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五、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稳定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稳定粮食生产供给能力。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350万亩,产量达100万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1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92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74万亩。科学调粮储粮,保障粮食供给。
(二)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到2020年,累计新增高标准农田25万亩以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柴石滩灌区建设,到2020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三)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扩大特色小杂粮生产。推动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绿色化发展,实施园艺产品、经济林果提质增效工程。深入推进粮改饲试点,加快山地牧业发展,推进奶业振兴。积极发展木本油料,做好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动物疫病快速监测预警体系,大力推进基层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到2020年,力争新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个。打造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30家以上。
六、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119家。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昆明试验示范区建设。
(二)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总结推广富民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有序推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依法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和自愿有偿退出试点。规范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措施,允许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四荒地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人员创业。用好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等政策,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宜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抓好股权管理、收益分配、规范运作等关键环节,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落实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农村各类产权公开规范流转交易。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险、生态补偿和贷款贴息等支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巩固生猪、奶牛、小麦、玉米等中央政策性保险,建立完善花卉、蔬菜、水果等地方特色性保险,探索建立畜禽产品等价格指数保险,提高财政资金补贴保费比例。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加快设计开发多元化的“昆明乡村振兴贷”,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
七、 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增强乡村自治能力。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农村各类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进以协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坚决落实“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基层议事制度,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打造200个“村规民约示范村”。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向农村延伸,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示范点100个。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村镇,争创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文明村镇、最美家庭,到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比率达60%,乡镇级以上文明家庭比率达50%。
(三)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坚持教育引导和规范约束相结合,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全面推广“爱心超市”“诚信超市”等经验,建立奖勤罚懒、重诚信讲道德的常态化积分制度和激励机制。
(四)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保护伞”。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渗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村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探索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到农村基层接访日制度。
八、 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四级联创机制,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到2020年,为每个村培养3名35岁以下优秀人才。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建立健全第一书记派驻村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优先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
(二)推动村级各类组织良好发展。理清村级各类组织功能定位,实现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村民委员会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好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履行好服务功能,行业协会发挥好引领作用,社会组织发挥好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工青妇组织做好特定人群的关爱帮助。制定村组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防止随意增加村级组织工作负担。
(三)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执行以财政稳定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确保县域内每村年均财政补助不低于5万元。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抓好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管理,完善功能和附属设施。深入推进“党支部+集体经济”,以县为单位逐村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行动,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的能力。
九、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一)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市县乡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带头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原则上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3次。出台市委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严格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开发昆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系统,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二)加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供给。完善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每年新提拔的县处级干部中,具有“三农”工作履历的人员占比不得低于20%。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三)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开展“三农”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到2020年,农业系统干部轮训1遍。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把乡村人才纳入市县两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
(四)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配套出台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创新村级宣传形式,培养提升农民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