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法律意识,规范和整顿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加强对有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检查。一是对象为辖区内在册苗木企业中按5%的比例抽取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内容包括: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种苗质量、标签与包装规范、品种登记信息、生产经营主体备案、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等。三是名单抽取方式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最后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给执法检查人员。

经过前期准备工作,确定本次抽查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为云南磷化集团尖山磷矿分公司。2023年5月25日,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到现场开展抽查检查。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了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林草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种子购买凭证等材料,并实地查看了生产、培育苗木情况,总体情况符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规定。后续,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本次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