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对用地单位使用林地情况的监管工作,强化审核审批后的监管机制。2023年4月14日,区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组织林勘技术单位对碧鸡、团结片区近年审批的西山区牛鼻村水库扩建工程、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搬迁新址建设永久征占林地项目及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2019年第一批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现地检查和批后监管工作。

本次检查,主要通过林勘技术单位,运用无人机拍摄正射影像,对比项目审批范围矢量并现场查看等方式,落实林地使用的地点、面积、用途与审批的内容是否一致,做好批后监管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目标,确保建设项目超已审批范围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和整改到位,有效遏制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是否及时恢复,严格按照审批范围使用林地,强化责任当担,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我局将持续对历年已审批项目加强监管,对征占用林地项目常态化监督,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