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能上能下”辩证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3/20 11:03:43 点击率:27
“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能上能下,是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新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试行)》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写入条例,这一“加法”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是干部队伍保持活力的必要举措,必将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用好传家宝,转变上与下的“官念”。在传统“奖功不罚过”的心理暗示下,“下”成为绝大多数官员不愿被触碰的底线,再加上群众的不理解,不少“下”的干部甚至还遭到舆论的猜测、质疑等等,给干部能下带来了不小阻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这一“传家宝”用起来,讲明白岗位职责与个人荣辱的关系,树立“为人民服务不分岗位”的正确从政观,既让干部对“上”有动力,也让干部对“下”脱敏,以 “公仆心”奠定能上能下的思想基础。要让广大干部群众熟悉了解能上能下的有关情况,为干部“能下”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让干部放得下面子,丢得下思想担子,坦然面对能上能下。
突出选用导向,畅通上与下的“管道”。“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人用人做得好,则事半功倍,做得不好,则事倍功半。有的干部当太平官、怕出事、不干事;有的干部不敢担当、不敢创新、不敢触及问题;有的干部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这就要求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事业为上,注重选拔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力选拔“想干事、会干事、干得成事”的人,坚决不用“上不去、稳不住、抓不实”的人。要创新干部任用方法,畅通“上”“下”同一管道,不要像“直线式”的通道只能向前走而不能迂回,一人不动全线卡死,而要像“环形管道”可出入畅通、上下联动,在根本上畅通“进出管道”。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发上与下的“活力”。“下”是为了鞭策干部,要以“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撬动“干”的活力。如果听任“下”的干部“破罐子破摔”,或成为只领工资不上班的“花名册”干部,就有违能上能下的初衷。应全面推行“下”的干部关爱跟踪考核制度。在干部“下”之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正确认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理性看待组织调整决定,在新岗位上发挥新作用,“下”得“心服”。要加强对“下”的干部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引导他们把“下”作为新的起点,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对调整影响期满的干部,也要做到平等对待, 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再“调整”,营造“人岗相宜”新常态,努力使整个干部队伍焕发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