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掀起宣传《问责条例》高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8/24 11:11:47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明确了由谁问、向谁问、问什么、如何问、问多久的问题,突出党纪特色,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实现了问责制度化、程序化。”8月22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施静春在勐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对《问责条例》作进一步解读,标志着全州宣讲《问责条例》工作正式启动。
州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问责条例》工作,及时召开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强调要深学细照笃行《问责条例》,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担当起来。
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问责条例》各项工作,州委制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问责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的宣讲活动,实现宣讲全覆盖,让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全面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问责条例》规定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开列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抓好整改落实,带头学习宣传,并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抓好《问责条例》的落实;要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纳入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加强专项监督检查。
连日来,《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西双版纳新闻网等各类媒体通过消息、通讯、综述等体裁,灵活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形式,主动策划《问责条例》宣传报道,刊发(播)稿件40多篇,为执行好《问责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网站连续发布问责案件权威信息5批次,4个责任单位和8名责任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烈震慑,促成“不敢”的氛围。州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两场次,4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州、县市两级的宣讲活动将于9月底完成。
勐海县委书记洪国正在主持宣讲报告会时表示:“州委宣讲团结合案例进行专题辅导,对我们学习理解《问责条例》非常有帮助,学习认识加深了一步,精神实质领会更深了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学习宣传和检查考核力度,结合全县脱贫攻坚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