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廉洁乡村(社区)建设见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7 14:25:20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管党治党措施在基层落实,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华宁县从组织保障、资源整合、制度规范、执纪审查四个方面推进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引导领导干部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取得了初步成效。
以“廉洁乡村”孕育廉政文化新风气。按照廉洁班子、廉洁队伍、廉洁制度、廉洁文化、廉洁从政(办事)、文明和谐的标准,华宁县计划从2016年起,5年建设完成廉洁乡村(社区)75个。目前已投入资金70万元,建成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2个、村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1个;完成廉洁乡村(社区)建设35个,其中2017年建设了20个。同时,授予盘溪镇富民、通红甸乡大龙树和青龙镇海迤3个党组织“华宁县廉洁乡村(社区)”流动牌,示范带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华宁县廉洁文化传播实施方案》《华宁县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在华宁党风廉政网、电视台、泉乡网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和专项巡察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制作廉洁乡村(社区)建设专题片、编印《华宁县推进廉洁乡村(社区)建设违纪案例剖析》,通过正反典型事例,宣传廉洁乡村(社区)建设成效,让崇廉尚洁意识深入人心。
切实整治基层“微腐败”,设置廉洁乡村(社区)信访举报箱,制定了《华宁县廉洁乡村信访举报箱管理办法》,整合信访举报资源,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利用五级联动平台录入群众诉求677件,办结633件,办结率93.5%。
出台《中共华宁县纪委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列入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计划战略”和华宁县廉洁乡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纠正基层不良风气。
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挥利剑作用。2017年,华宁县纪委开展了4轮常规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单位35个,其中村(社区)20个。巡察期间,共发现问题373个,线索34条,提出意见建议276条,推动40个单位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7人,问责2人,对1单位1名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对1单位提出监察建议1条,通报2个村(社区)。
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制定《华宁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全年问责干部33人,其中通报问责21人、诫勉问责11人、停职检查问责1人。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开展督查53次,对19名干部给予通报问责、7个单位9名干部全县通报批评。(玉溪日报记者 李志能 通讯员 雷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