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严把“五关”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3 15:13:37 点击率:62
安宁市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同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五个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
严把民主推荐的监督关。在民主推荐中,严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关;民主推荐范围上,严把各部门、单位的民主推荐会议的人数,参加范围关,扩大20%(辖区内两代表委员、单位老领导或群众代表),与会人员达不到一定比例的和要求的,一律不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民主推荐方式严把个别谈话推荐与无记名投票推荐关;民主推荐结果严把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关,增加透明度。今年在安宁市公安局正科级中层干部推荐中,安宁首次采用了两轮公开民主推荐,并将民主推荐结果当场公布。
严把组织考察的监督关。干部考察中,扩大参与面,切实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四权”。实行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前在被考察单位拟谈话对象中进行考察预告;扩大干部考察范围,对考察对象实行全方位、立体考察,延伸考察触角到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全面掌握情况,综合评价干部;加大对干部德的考察,侧面考察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道德品行
严把干部任免决定的监督关。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民主推荐得票少、群众支持率低的干部一律不予上会讨论。采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监督的整体效应。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实行函询。在决定干部正式任命前,以书面形式向纪委发征询意见单,征询其是否违反党纪、党规或立案侦查。非党干部征求统战部门意见;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相结合,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报制度》;坚持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与拟任对象进行诫勉谈话。
严把干部公示的监督关。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前公示制和公示期群众举报制。在干部的正式任命前,通过电视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实行任前公示,严把“公示关”,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群众举报的问题,由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专人负责调查核实。
严把干部试用期的监督关。对非选举产生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实行动态考察,把试用期干部的考察交给干部群众,让干部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考察和监督试用干部。试用期满组织通过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和民主测评后,能胜任现职的办理任职手续,不能胜任现职取消试用资格,存在一定问题的延长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