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24 14:59:08 点击率:227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租赁候选人。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
2、租赁时间:租期为三年。
3、租赁房屋范围(标段划分):
共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安宁市环保局原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00㎡;院子面积:547.36㎡;楼层:六楼;结构:砖混;(注:电动卷帘门二道、停车闸门一道、楼道监控系统);
第二标段:安宁市水务局原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655.42㎡;院子面积:874.08㎡;楼层:四楼;结构:砖混;(注:有停车院、三间车库,四间商铺不列入招标);
第三标段:安宁市卫生局原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978.56㎡;院子面积:229.1㎡;商铺面积:76.8㎡;楼层:六楼;结构:砖混;(注:有停车院及三间商铺);
第四标段:安宁市发改局原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404.5㎡;楼层:五楼;结构:砖混(注:三间商铺被使用暂不列入招标)。
第五标段:安宁市建设局——建筑面积约:4241.78㎡;院子面积:2826.06㎡;商铺面积:330.75㎡;楼层:五楼;结构:砖混(注:交易大厅按商铺算,花台549.55㎡)。
二、投标人资格:
1、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当作为企业投标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
(一)投标人为企业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二)投标人为个人投标时:个人存款不得少于50万元。
(三)投标人(企业或个人)投标项目不得超过二个。
三、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或个人需持以下证件:
若投标人为企业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人为个人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价于2013年7月22日~7月31日至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滇池路1399号)购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
投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注意事项
1、中标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需转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
2、中标人在租赁期内从事经营的项目要合法,并符合安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同时接受出租方的合理管理。经营场所只可用于经营酒店、办公、医疗门诊等类似项目,不得用于餐饮项目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加工及储存。
3、中标人在租赁期内如需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符合城建、环保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在不得破坏整栋建筑及房屋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安全、规范实施作业。其装修物及添置附着物在房屋租赁期届满时应自行无偿拆除,且出租方不给于任何形式的补偿。
4、在租赁期内,若房屋涉及安宁市旧城改造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及经济损失补偿,仅将剩余租金(不含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5、本次招标结束后,房屋的《租赁合同》以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资产移交给中标人的时间开始生效。中标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三年租金
6、发布招标公告媒体:今日安宁、安宁电视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云南政府采购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生健文
电话:0871—68681878
传真:0871—64106906
地址:安宁市金沙小区一幢7楼
代理机构: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永泉、师忠波
电话:0871—64158678转624
传真:0871—64106906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