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与安宁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机制
作者: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3-04-23 21:44:22 点击率:4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 4月18日安宁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安宁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一共十七条,明确了援助对象、援助条件、援助程序、审批期限、终止援助等内容,还对公检法司之间如何加强协作以及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等方面作了细致的规定。《意见》还进一步扩大了公诉案件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范围,将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列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
《意见》的制定,是安宁市检察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反映,是贯彻新刑诉法的同时进行制度创新的又一体现。《意见》的实施将更加充分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活动顺利地进行。
截至发稿之日,我院已经为40余名犯罪嫌疑人申请了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