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包办制”为民办实事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3 16:05:59 点击率:95
富民“包办制”为民办实事
“许多村子离乡政府远,在以往,只为盖个章、打个证明,群众到乡政府一趟就要几个小时,再出出往返的车费、吃饭钱,群众办事成本确实有些高。现在,实行了包办工作制度,群众到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没必要事事都往乡政府跑了。”赤就乡为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段仕坤介绍说,赤鹫乡自推行为民服务包办制以来,为民服务队已经为群众即办、代办、承包、协办各类事务近千项。
在全县不断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中,富民县赤就乡积极探索、创新为民服务的新渠道、新方法,实行为民服务包办制度,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促进了为民服务体系的不断优化完善,同时,对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赤就乡党委书记杨少维介绍,在具体的“包办制”工作中,全乡成立了10支为民服务队,服务队成员由各村挂钩工作组成员组成,各村村情联络员为该村为民服务包办人。包办制规定,每个为民服务队每周至少下村开展服务一天。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在村里办理的事项,实行 “即办”;对程序简单,但不能现场办理的,由为民服务队帮群众带回乡上办理,下次到村时交还群众,实行“代办”;对需现场勘查或到乡、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明确承诺时限,及时为村民办理,实行“承办”;对必须由办理本人到场的,就协同其本人一起到有关部门办理,实行“协办”。杨绍维介绍,包办制不仅有具体的“包办”时限要求,同时,乡党委政府还成立了督查小组,对包办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服务质量、村情联络员工作作风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目的就是要使“包办制”真正成为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民心制度”。
据富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段华礼介绍,作为为民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赤就乡实行的“包办制”深受群众欢迎,已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富民将认真总结赤就乡为民服务“包办制”经验,将这一“民心制度”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在不断深化完善为民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让更多群分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