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四项措施”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作者: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8-23 09:22:36 点击率:175
富民县“四项措施”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富民县不断探索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四项措施”营造了干部监督工作内部与外部、社会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一是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监督体系。2011年,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充实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和特点,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全面及时掌握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的德才表现,形成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制定了富民县干部考察员资格认证、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办法四项制度及《富民县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暂行规定》等,使监督工作更趋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坚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移监督关口。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做到“四必审、一专审”,即“一把手”交流前必审、到龄改非的单位“一把手”必审、在同一单位任职3年以上的“一把手”必审、有群众反映问题的单位正职必审、重点岗位涉及的科级领导实行专门审计,并实行审计回访制度。继续推行乡镇党政“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捆绑审计”模式。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四是选优干部监督信息员,延伸监督触角。畅通“12380”举报电话,在全县各镇、部份县属部、委、办、局聘请了20名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干部作为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定《富民县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办法》,对干部监督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权力、义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