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县域特色聚焦人才工作
作者:富民县人才办 发布时间:2014-10-20 10:00:06 点击率:46
富民县根据2014年省委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紧贴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县域特色、聚焦人才工作,于2014年9月28日制定下发了《富民县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为主线,以推动《富民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主要目标,以培养本地人才为抓手,以量力而行为前提,强调对本土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储备,为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项目奠定人才基础,确保省委1号文件中的各项优惠政策惠及全县各类优秀人才,着力打造“黎阳系列”重点人才,加强人才培养载体建设,统筹安排配套政策的制定,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人才工作保障,突显富民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特点。
加强重点人才的培养。富民县根据县域人才队伍的现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产业发展布局的需要,着力打造“黎阳系列”重点人才,计划从2014年至2020年,培养本土科研人才15人、教学名师30人、名医20人、文化名家15人、首席技师15人、农村实用人才20人、社会工作人才80人、青年英才30人。培养期3至5年,培养期内由县级财政给予每年每名人选1至1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
突出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富民县结合人才工作抓手不多,缺乏有效平台和载体的现状,突出各类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培养载体的聚集效应和引领示范作用,计划从2014年至2020年,建设博士后工作(扶持)站5个、专家基层工作站3个、高新技术企业4家、新增企业技术中心8个、培育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7家、新增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和优质种业基地申请认定7个、重点实验室2个、名师工作室4个、名医工作室3个、名匠工作室3个、各类行业人才协会4个。培养期3至7年,培养期内由县级财政给予每年每个站点3至10万元工作经费,给予每名进站工作的科研技术人员2万元的培养工作经费。
创新县域人才工作政策。富民县结合县域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制约人才引进、培养、管理、使用的瓶颈问题,统筹策划制定“富民县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双重考核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的管理考核办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人才成长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引才的管理服务办法”、“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引才的管理办法”、“富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富民县引进人才一站式管理服务办法”、“富民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等人才政策和制度。
强化保障措施。《实施意见》还就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改善高层次人才待遇、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实施意见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据测算,为确保《实施意见》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富民县自2014年至2020年需增人才专项工作经费7年合计约20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