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积极探索人才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作者:富民县人才办 发布时间:2015-05-08 09:19:56 点击率:42
为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上热下冷、领导重视程度与职能科室无工作思路、安排布置多与落实不到位、面上逐年扩展与效果不太理想,以及党建目标对人才工作的考核不全面、不科学等问题,我县积极探索人才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人才工作项目在调研服务中督查。继续完善重点人才工作项目“三跟进”制度,做到项目申报过程、项目建设过程、项目评审考核过程的“全程跟进”,在申报人才项目初期,开展前期调研,召集相关单位部署申报事项,明确申报要求,提出申报建议,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项目评审立项后,及时与负责单位沟通,指导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分阶段调研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项目验收阶段,对照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实地调研,组建考核组全面考核项目实施效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做到在调研指导中提升服务能力,在服务过程中推进人才项目的开展。
二是常规人才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人才工作项目申报、人才培养与引进、信息报送、配合做好人才奖评选、成立人才协会以及人才资源统计等常规人才工作,按5分的分值纳入《富民县党建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确保常规人才工作能纳入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年度计划和议事日程,引起各单位一把手对人才工作的重视。
三是重点人才工作由目督办立项督查。下发了《中共富民县委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富督通〔2014〕38号),围绕《富民县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25个配套政策的制定、35个重点人才的培养、5个重点人才培养载体的建设进行了立项督查,实行年终目标考核倒扣分制度,确保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人才工作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