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县先查先改“四风”问题实现“四个转变”
作者: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11-20 10:43:27 点击率:54
为认真反思“瓮安事件”在走群众路线工作上的得与失,瓮安县从顺民心、惠民生、讲民主上入手,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民务实清廉,实现从大乱到大治到大发展的华丽转身。
建基地“树镜子”,把坏事变成好事
瓮安县在整治“四风”问题中,认真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结合自身实际,建设了三个学习基地,树立了一个党员干部能真实感受的“镜子”。建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基地。为推广、总结瓮安县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经验,瓮安县建立“6.28”警示教育基地,并作为“黔南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基地”挂牌,今年7月以来,多次迎来了省委、州委和各级党组织前来直面“伤疤”,“照镜子”,深切感受群众路线这一党的生命线,深刻反思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执政命题。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瓮安县在县检察院五楼建立了“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到基地“照镜子”,看看身边的惨痛教训,自觉做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建立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瓮安县建立了“猴场会议纪念馆、冷少农故居、桐梓坡农会”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经常照照红色革命的镜子,有利于党员干部反思得失,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办实事“理衣冠”,把穷家变成富家
围绕实现2016年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瓮安中国梦,瓮安县在发挥党员作用,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理衣冠”,建设“美丽瓮安”。开展“党员在身边,率先奔小康”活动。2013年7月,瓮安县建立了《“党员在身边率先奔小康”密切联系群众制度》,4388名党员回家报到,开展党员承诺办实事,机关党员联系留守儿童家庭3200户,联系困难群众3000户,联系致富能手2800户,解决具体问题万余件。落实“领头雁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瓮安县制定“领头雁工程”鼓励四类优秀党员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并在县人才专项发展基金中专项预算500万元“领头雁发展基金”提供经费保障。通过报名和实际竞选,全县99个村(社区)中四类优秀党员占92%。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家园。瓮安县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水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六个三年行动计划和《瓮安县关于支持边远落后村加快发展的意见》、《瓮安县“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等发展意见,把发展落实到行动上,用实事来检验为民务实。
抓作风“勤洗澡”,把自评变成他评
聚焦“四风”问题开展整风活动,瓮安县在干部任用、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上“勤洗澡”。实行干部任用民主推荐。坚持干部选拔延伸到干部所居住村(社区)“德”的考查制度,自8月以来,瓮安县在选拔的3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注重基层和群众的评议意见,用“好干部”,提拔使用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受到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好评。实行工作业绩民主评议。通过设置14个县乡(镇)行政服务中心,97个村级便民服务站,11个群众集中地的“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把服务好不好、干部行不行,由群众说了算,并纳入党员干部个人考核中。实行领导作风民主监督。瓮安县4300多名党员在村、社区亮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开展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认真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他评中警醒自己。
重整改“治好病”,把事后变成事前
为防止出现“马后炮”,落实责任前置,瓮安县实施“清廉瓮安”建设,建机制“防感冒”“治好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建立“一把手廉政访谈”机制。年初,瓮安县通过电视台、报纸民广播电台开辟专栏,将51个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访谈进行了播报,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公开承诺,实现了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机统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保证金制度。制定了《勤政廉政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从2013年4月份起,全县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按月缴纳400―1200元的廉政保证金,以任职届期为周期,按规定兑现奖惩。建立工作督查局完善长效督查机制。瓮安县成立了工作督查局,制定了整治作风的“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工作目标承诺制等八项制度,全年查处6起违规典型,举办2次亮点观摩,开展了季度目标考核,有力地整改了“四风”,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