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 规范制度管理——官渡区、空港经济区从严监督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09 09:50:06 点击率:47
为进一步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监督力量,制定了《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党风廉政巡查、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切实增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切实把工作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将纪委开展的党风巡查工作与组织部开展的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监督合力,同时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和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细化检查事项,充实监督内容。《办法》对监督检查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空港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落实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运行情况;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后备干部。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增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动管理和动态监督。
规范工作程序,严格管理制度。《办法》对巡查(察)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巡查(察)工作有章可循。主要采取日常巡查(察)和专项巡查(察)两种形式。工作程序按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是制定方案、组建工作组;第二是下发通知、开展巡查(察)工作;第三是汇总分析、上报情况。
重视结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办法》对巡查(察)的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将巡查(察)情况向被巡查(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反馈,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将巡查(察)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将巡查(察)结果作为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