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督不放松,层层把关保质量 ——官渡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9 14:28:50 点击率:89
科学选人用人是激发干部队伍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官渡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用铁的制度和纪律保证选人用人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把好推荐考察关,选优秀的人。坚持“三项制度、三支队伍”工作制度(三项制度:《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干部考察责任制度》、《科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制度》;“三支队伍”:干部考察员、干部监督员、科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员队伍),“三支队伍”组成人员每届聘期两年,有明确的学习、培训任务和职责、职权,参与或列席干部推荐、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各单位干部推荐会议上,均聘请监督员对整个推荐过程进行监督,并发放《拉票行为调查表》。在开展考察前,对考察员再次进行培训,明确相应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真正把优秀的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把好酝酿决定关,选组织放心的人。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岗位性质,征求人大、政协、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在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征求区纪委、区检察院的意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是涉及干部任免事宜,必须经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投票表决,以全委或常委应到会成员超过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同意形成决定。
把好公示谈话关,选群众信任的人。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于提拔的拟任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电话和信箱,由干部监督部门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力度。实行任前谈话制度,对干部职务调整和提拔任用的干部,在任职前,都进行严格的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告诫干部要慎用权力,努力工作,及时有效进行思想动员、勤政教育和廉政警示。
把好任职试用关,选胜任岗位的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副职领导干部明确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严格考核,胜任所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对不胜任的,提交常委会免去试任职务。同时,通过试用期考核收集整理试用期满干部的优缺点,通过书面和口头等方式向本人指出,并要求一年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写出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