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管委会被表彰为201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6 16:08:34 点击率:130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被表彰为2018年度
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8个州(市)人民政府,21个省直部门、中央驻滇单位,3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被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表彰为201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云南省2018年度州(市)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地见效,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各地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行业部门、中央驻滇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2018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和日常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玉溪市人民政府等8个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21个省直部门、中央驻滇单位以及昆明市五华区等3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