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劳保费退费时限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2 13:21:40 点击率:28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文件精神,昆明市自2016年已全面开展清理返退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即建设工程社保费或劳动保险金,以下简称“劳保费”)相关工作,并通过刊发劳保费退费通告,进行了集中办理返退(补退)。截至目前,晋宁区仍有部分单位未办理劳保费的返退(补退)。为完成好我区建筑业劳保费的清理返退工作,按照2017年4月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返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2009年3月1 日以后缴纳且未按100%比例返退需补退劳保费项目的相关单位,务必于2017年7月31日前,到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保费经办部门办理返退(补退)劳保费。本时间段为集中办理返退(补退)劳保费的最后时段,望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抓紧时间办理,逾期不办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缴纳劳保费需返退(补退)相关项目明细所需资料请登录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zfjs.km.gov.cn。或者登陆中国晋宁网(公示公告)查询,网址:http://jn.km.gov.cn。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871-67892272(昆明市晋宁区建筑管理处)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郑和路132号(二楼)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