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0 14:25:37 点击率:118
因云南南塑实业有限公司坐落于晋宁区二街镇(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土地证(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该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晋国用(2013)第887号,面积为:28019.6平方米。依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昆明执字第125-1号执行裁定书和(2014)民执字第1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南双福欧式模具有限公司
2017 年 7月5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