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上蒜镇发展党员家属承诺制促“提质增效”
作者:上蒜镇 发布时间:2011-08-24 17:49:26 点击率:73
为认真做好我镇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我镇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新发展党员的宗旨意识,认真履行好党员义务,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自2011年8月起,上蒜镇党委在农村发展党员对象中推行发展党员家属承诺支持制。
该制度承诺对象为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家属,未婚的由家长作出承诺,已婚的由配偶作出承诺。承诺的内容包括:支持子女或配偶加入中国共产党,按时参加组织活动;支持好子女或配偶履行好党员义务,完成好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果自己的家属入党后,没有履行好党员义务,甚至做出违背组织原则的事情,自己将配合上级组织做好相关工作。承诺方式主要为填写《上蒜镇发展党员家属承诺支持表》后向所在党支部和群众作出承诺,并在本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组织、党员、群众对承诺事项的监督。
发展党员家属承诺支持制的推行,将有助于解决好新发展党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达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