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廉政报告”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作者:人才干监科 发布时间:2011-05-23 15:50:55 点击率:126
晋宁县自2010年作为全省开展拟提拔干部人选廉政报告制度试点县之后,进行了认真总结完善,在今年县、乡(镇)党委换届干部人事调整工作继续实施拟提拔对象廉政报告工作,先后对县属部门、乡镇的24名拟提拔对象开展了廉政报告,通过采取让考察人选自己说,干部群众大家评,各级组织严格审的方式,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全面监督,为县、乡(镇)党委换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是监督关口前移,扩廉政报告主体。晋宁县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将干部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督的“眼睛”放在了关键环节,对考察人选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在民主推荐前,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文件,并将中纪委、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通知》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同时,除对考察人选的情况进行监督外,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被考察人选的配偶、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等利害关系人上,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掌握干部的社会关系情况,全方位了解拟提拔干部的廉政情况,为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把好干部“入口关”。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层层审核把关。廉政报告制度实行口头报告(在廉政报告大会上考察对象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报告自己的廉政情况)、公示报告(考察对象作的廉政报告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书面报告(考察对象将自己撰写的廉政报告向组织如实报告)三种方式,需经过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考察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层层审核。通过让考察人选自己说,干部群众大家评,各级组织严格审,从而有利于让广大群众对拟提拔科级干部考察对象的廉政情况,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全面监督,深入落实广大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三是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廉政报告制度对考察对象需要报告的廉政情况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细化。整个制度共分为四章十三条,具体包括本人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等五个方面33项内容。廉政报告制度有针对性地对考察人选的房子、车子、收入、投资等个人经济状况及配偶子女、利害关系人的从业经商情况,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遵守廉政准则等具体情况进行重点监督。通过把考察人选的“家底”晒出来,用干部群众“公正的眼睛”为拟提拔人选的廉政“隐私”进行把脉,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八小时内监督与八小时外监督有机结合,真正选出让组织信任、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