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选聘“党委群众工作员”
作者:赵振宇 发布时间:2015-05-06 11:18:32 点击率:36
今年以来,浙江金华市探索建立“党委群众工作员”队伍,把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党组织书记选聘充实到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中来,让他们参与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为乡镇增加一支“编外”生力军。
金华市把党委群众工作员定位为“协助基层党委主抓群众工作的专门干部”。他们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抓好本村(社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做好乡镇(街道)范围内的政策宣传、矛盾化解、组织指导、凝心聚力等工作。
党委群众工作员的人选有什么要求?据介绍,在个人德才表现以及所在党组织评星情况都达到较高标准的同时,还必须是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4年以上的现职村党组织书记,不得担任企业单位法人。
党委群众工作员聘任后,不辞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不转身份,但按照相当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纳入县委统一管理,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有关会议,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群众工作员解聘后,相关待遇不再享受。工作员中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
党委群众工作员怎么选、怎么聘?按金华市委组织部要求,选聘数量总体上按照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符合条件的人数等核定。今年是第一次开展,一般不得少于当地乡镇(街道)数的三分之一,不超过乡镇(街道)的总数。在选聘程序上,由各县(市、区)按照副乡(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程序,根据实际研究确定,一般包括乡镇审核推荐、部门联审把关、组织考察审定等。
目前,金华市的金东区、磐安县已经完成推荐工作,其他县(市、区)正在紧密实施中。“希望通过这项工作,更加广泛地调动全市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进一步充实基层做群众工作的力量。”金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小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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