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培训 严抓守法监督
作者: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14-12-29 17:07:21 点击率:33
本报鄂尔多斯讯(通讯员 鄂市组)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围绕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决策,将法治思维贯彻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明确法治目标抓干部教育培训、突出法治导向抓干部选拔任用、强化法治底线抓干部管理监督,全力打造法治型干部队伍。
把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制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强化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在培训方式上,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通过网上自主选学、举办各类主体班、示范班、轮训班、研讨班等方式,分类别、分梯次通过专题培训、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形式进行培训。在培训内容上,针对领导干部,重点从依法行使职权、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等方面开展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针对执法执纪干部,重点从依法行政、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开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针对一般干部,重点从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等方面开展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利用法治手机报、法治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寓教于乐、实时互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在培训管理上,制定出台《县处级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将主体班次、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培训纳入学时管理,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参训情况与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双挂钩”。研发了集在线报名、信息管理和统计分析等于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对干部法律法规培训情况进行实时统计、专项测评、定期反馈。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抓好工作的能力。
把依法办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导向。该市把依法办事作为选拔任用的硬性指标,将能否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律己作为“好干部”的评判标准之一,严格按照制度规定选拔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中,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办法》、《干部任职谈话暂行办法》等,不仅看干部学历、能力、经历,更要对考察对象依法办事的情况进行重点考察,着重看干部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坚持依法办事,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遵纪守法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把遵纪守法作为从严考核管理干部的重要指标。将法治建设列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权重。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针对不同类型单位设置差异化指标,市级机关侧重考核学法守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指标,旗区侧重考核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稳控、遗留问题化解等指标,从而实现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的有效量化和可操作化。强化监督措施,通过建立全程记实管理、公开透明的行政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网络,突出抓好干部行政权力运行和使用过程、情况、结果的全程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制度在阳光下执行,防止公权私用、公权乱用的问题。同时,强化问责手段,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旗区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重点管理》等制度,通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经济责任审计、日常谈心谈话等工作制度,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监管,并对不遵纪守法的干部从严从重处置。近期,该市在创新开展X干部监督员(X干部监督员即通过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及在职干部中,不以文件公开监督员姓名、不以监督职责划定监督内容的形式聘任的“隐形”干部监督员)工作法过程中,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到监督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使职责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