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远县启动“万名困难党员群众走访慰问调查”活动惠民生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09 18:55:23 点击率:41
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为忠实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两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江西安远县立足实际,于12月底启动了由县、乡干部参加的“万名困难党员群众走访慰问调查”活动,真情惠民生。
走访慰问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复。扩大走访慰问调查覆盖面,明确“两红”人员(在乡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其遗属;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劳模、英模;城乡困难群体,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011年重灾户、持有“一卡通”证的计生困难户、企业特困职工,特困企业军转干部、城市困难边缘户、农村贫困户;困难企业、困难学校、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四类”重点走访慰问调查对象。同时,为确保走访慰问调查不交叉、不重复,采取编发手机短信、上传网站等方式逐户上门调查核实走访慰问对象,层层把关,做到调查摸底全覆盖,符合要求的不遗漏,不符合要求的不列选。对确定的走访慰问调查对象,进行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目前,全县共确定84个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边远山区乡镇村小学、受灾区、贫困区、困难企业,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单位党员、老干部、基层干部共计2870户,作为此次重点走访慰问调查对象,其中,县领导走访慰问调查560户,乡镇党政正职走访慰问调查360户,安排县直及驻县单位走访慰问调查1950户,走访慰问对象所占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4%以上。
坚持分级有序走访,明责任、明标准。规定每名县领导走访慰问调查群众20户,同时走访慰问调查3家困难企业(或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困难学校)。县直(驻县)单位编制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走访慰问调查群众10户;编制数在10人以上的,走访慰问调查群众20户。剩余走访慰问调查对象由乡镇负责走访慰问调查。同时,拓宽渠道,分类筹集资金。明确县领导走访慰问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筹集;县领导走访慰问之外的走访慰问调查对象,属“两红”人员及其遗属的,由县民政局负责筹集;属老党员、困难党员、老干部、基层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由留存党费负责筹集;属困难职工的,由县总工会负责筹集;属困难计生对象的,由县计生部门负责筹集;其余对象走访慰问所需资金由走访单位自行筹集。在此基础上,明确走访慰问资金标准,按群众每户700元,其中,600元现金、价值100元左右的物质;困难企业、困难学校、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每家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进行走访慰问。
深化走访慰问实效,送温暖、送服务。将走访慰问调查的过程作为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关系的过程,要求各走访调查主体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入乡入村入户,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第一线,真诚地与群众谈心交心,与群众交朋友,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掌握群众愿望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作为一次重要的民情民意调查和扶贫工作摸底过程,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征求群众对扶贫工作及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当前和今后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发展家庭经济的打算等,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制定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编制中央苏区振兴规划、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谋划2012年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作为一次排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自觉深入到群众中去,体察情绪、把握诉求、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实实在在地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对于在走访慰问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刘萍萍)
走访慰问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复。扩大走访慰问调查覆盖面,明确“两红”人员(在乡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其遗属;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劳模、英模;城乡困难群体,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011年重灾户、持有“一卡通”证的计生困难户、企业特困职工,特困企业军转干部、城市困难边缘户、农村贫困户;困难企业、困难学校、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四类”重点走访慰问调查对象。同时,为确保走访慰问调查不交叉、不重复,采取编发手机短信、上传网站等方式逐户上门调查核实走访慰问对象,层层把关,做到调查摸底全覆盖,符合要求的不遗漏,不符合要求的不列选。对确定的走访慰问调查对象,进行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目前,全县共确定84个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边远山区乡镇村小学、受灾区、贫困区、困难企业,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单位党员、老干部、基层干部共计2870户,作为此次重点走访慰问调查对象,其中,县领导走访慰问调查560户,乡镇党政正职走访慰问调查360户,安排县直及驻县单位走访慰问调查1950户,走访慰问对象所占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4%以上。
坚持分级有序走访,明责任、明标准。规定每名县领导走访慰问调查群众20户,同时走访慰问调查3家困难企业(或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困难学校)。县直(驻县)单位编制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走访慰问调查群众10户;编制数在10人以上的,走访慰问调查群众20户。剩余走访慰问调查对象由乡镇负责走访慰问调查。同时,拓宽渠道,分类筹集资金。明确县领导走访慰问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筹集;县领导走访慰问之外的走访慰问调查对象,属“两红”人员及其遗属的,由县民政局负责筹集;属老党员、困难党员、老干部、基层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由留存党费负责筹集;属困难职工的,由县总工会负责筹集;属困难计生对象的,由县计生部门负责筹集;其余对象走访慰问所需资金由走访单位自行筹集。在此基础上,明确走访慰问资金标准,按群众每户700元,其中,600元现金、价值100元左右的物质;困难企业、困难学校、困难卫生院(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每家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进行走访慰问。
深化走访慰问实效,送温暖、送服务。将走访慰问调查的过程作为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关系的过程,要求各走访调查主体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入乡入村入户,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第一线,真诚地与群众谈心交心,与群众交朋友,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掌握群众愿望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作为一次重要的民情民意调查和扶贫工作摸底过程,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征求群众对扶贫工作及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当前和今后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发展家庭经济的打算等,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制定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编制中央苏区振兴规划、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谋划2012年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作为一次排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自觉深入到群众中去,体察情绪、把握诉求、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实实在在地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对于在走访慰问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刘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