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国家宪法日四问
作者:瞿姝宁 发布时间:2014-12-15 10:46:16 点击率:39
怎样理解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实施?昨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佴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首个国家宪法日进行解读。
记者:为什么我国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佴澎: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以一种仪式上的安排,表达了对宪法的敬畏,唤醒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唤醒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唤醒广大公众参与依法监督的意识。设立“国家宪法日”既显示出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信心和诚意,也标志着我们国家的依法治国又进入一个新的里程。设立“国家宪法日”既彰显了实体上的尊重,也表现了程序上的推崇。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宪治国”,随着宪法进一步从“文本”走向“实际”,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乃至社会公众意味着什么?
佴澎:“依宪治国”从一句“口号”变成“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规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保民”与“治官”的有机统一:既保护公民权利,又规范公权力。对于国家机关是权力的制约,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意味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约束权力的过程也是保障权利、赋权于民的过程。这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时代发展的潮流。
记者: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后,还要做些什么?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工作,保障宪法的实施?
佴澎:首先,立法要从实际出发。以云南为例,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边疆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发展和文化保护问题。其次,可以考虑将宪法教育写入地方教材,将宪法素养和宪法思维放在业绩考核的首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再次,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
记者:如何进一步加强全民“宪法意识”?
佴澎: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及高校中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特别应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本报记者 瞿姝宁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