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从严从实
作者: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时间:2014-12-29 16:31:03 点击率:25
本报汕头讯(通讯员 汕组信)在2013年全市建立“党建四级述职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近日,广东汕头市委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7个区(县)委书记和3个市直单位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进一步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为了做好述前准备,各区(县)委书记普遍主持召开常委会或中心组学习会,市直3个单位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强化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和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各区(县)委书记普遍通过约谈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召开专题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摸清本地基层党建工作实情,反思自己抓党建的差距和问题。各区(县)委书记和3个市直单位党(工)委书记普遍从“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等方面入手,亲自动手、认真撰写。
针对最初报来的述职发言材料讲成绩较多、讲问题不够深刻等问题,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补充通知,明确要求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讲成绩不能超过材料总篇幅的1/3,并将所有述职材料退回重写。对经过修改的述职材料,送市委组织部领导审阅,再次对“虚”、“空”、“飘”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部分内容提出返工要求。重新报送后,市委书记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市委组织部对重点对象进行沟通提醒,督促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省委第四督导组从严指导和把关各区(县)委书记的述职报告,要求述职报告既要体现成绩、也要讲差距,既要体现党委的责任、更要突出书记本人的责任。各区(县)委书记的述职报告普遍修改5至8次,报告充分触及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
会议采取区(县)委书记现场述职、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书面述职——参会人员现场评分——市委书记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每名区(县)委书记述职时间15分钟左右。区(县)党委书记在述职中着重围绕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基层党建谈特色、查问题、剖根源、讲打算,普遍把自己摆进去,查找了重经济轻党建、把党建当成副业、投入精力不足、履职意识不强、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等问题。区(县)委书记述职后,参会人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好”(90分)、“较好”(80分)、“一般”(70分)三个档次,分别对各区(县)委书记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创新思路,将评议表分“A、B、C”三类,A类由市领导填写,B类由处级干部填写,C类由基层代表填写,权重分别占50%、30%和20%,既突出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又注重反映基层代表的声音。
市委书记对述职人进行点评,既点出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不彻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仍需加强、基层工作保障不均衡等共性问题,还指出了“上热下冷”、“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部分地区和单位党建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等个性问题,一针见血、严肃严厉、辣味十足,让区(县)委书记们脸红心跳。同时,还就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抓住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机遇,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握大抓基层的重点工作,着力健全大抓基层长效机制,为汕头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会后,市委组织部还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分别向述职对象书面反馈。
同时,市委将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从区(县)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纵向延伸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横向延伸到市委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市各人民团体党组书记,区(县)参照实施,实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