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欺诈骗保 上半年我省查处违规医疗机构800余家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3 10:45:28 点击率:103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谭江华)9月2日,云南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在昆明举行,正式拉开了全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的序幕。
“支持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对欺诈骗保行为很反感。”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部前,云南师范大学一退休老师表示自己对欺诈骗保行为的不满。省、市两级医保系统宣传队员和部分医护人员及药店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现场咨询答疑、开展免费义诊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欺诈骗保行为的类型、投诉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记者了解到,此次活动是继今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全国集中宣传月活动之后,省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又一次大规模宣传活动,共设主会场1个,分会场17个,覆盖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呈贡、石林、富民、禄劝、宜良、安宁、东川、寻甸、晋宁等10个县(市、区)和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国际医院、一心堂药店、健之佳药店等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省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处处长吉婉表示,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将每年9月确定为云南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并集中开展“四个一”专项活动,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前期查实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强公众监督、形成舆论震慑;“飞行检查一批医药机构”对近期各级交办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核查案件启动飞行检查;“培训一批监管队伍”对各级医保部门从事基金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水平;“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灵活运用媒体宣传、网络报道、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常识集中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举报欺诈骗保行动。
同时,为了便于群众了解打击欺诈骗保常识,省医保局将复杂难懂的文件语言转化为便于理解的群众语言,区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3类主体将欺诈骗保行为细化为22个类型,并于今年5月出台了《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举报奖励的标准和程序,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826家,追回医保基金5471.01万元,对涉嫌违法的2家医疗机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338家,追回医保基金242.79万元;查处违规参保人45例,追回医保基金67.76万元。暂停医保支付系统108家,终止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37家,实施行政处罚1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5781.56万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年底前,各级医保部门还将在全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充分运用智能审核监控、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等手段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检查,实现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全覆盖。同时,加强与公安、卫健、药监等部门联动,建立广泛协作机制,形成更强打击合力,最大限度减少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坚决防止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
打击欺诈骗保的类型
一、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行为有:
1. 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兑换现金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如空刷卡或刷卡后现金退付、药品回购。
2.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的行为,如串换药品、物品等。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其它机构提供费用结算和其它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的行为。
4. 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台账与实际上传明细不符的行为。
5. 虚报、假传医保数据的行为。
二、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有: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返还现金等名目诱导参保人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 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換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的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的行为。
8.降低住院标准、滥用辅助药物、重复住院、分解住院、小病大治的行为。
9.套餐式检查、套餐式化验、套餐式治疗的行为。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套项目收费的行为。
11.任意减免个人自付费用的行为。
12.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的行为。
三、参保人欺诈骗保行为有:
1.出借本人医保卡给他人用于住院、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等费用报销的行为。
2.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的行为。
3.虚构病情过量开药、倒卖药品、替他人开药的行为。
4.伪造或虚开医疗票据及相关凭证报销费用的行为。
5.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举报方式有:
电话举报:(0871)-6719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