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加强家电下乡后续工作督促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14 15:51:55 点击率:43
家电下乡政策于今年1月31日到期,石林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严把审核关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兑付。
1、认真核实清算资料。对网点存在下列三种情形的,不予兑付:一是购买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填写不详细的,不再兑付;二是在抽查中发现资料有作假嫌疑的,不再兑付补贴,待补全材料并验证资料真伪后再决定是否兑付;三是对不符合条件的,鹿阜财政所不得结算,由此发生的损失由销售网点自行承担。
2、加大回访抽查力度。对实行代审代垫补贴资金的网点,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20%,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实现100%抽查。
3、销售网点进行清查。重点对销售网点制造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问题进行检查。
4、对补贴资金进行清查。截至2013年3月31日,石林县共兑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3526.9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536.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资金1035万元,摩托车补贴资金771.4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36.3万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47.6万元。所有已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户手中,无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