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国税局落实"四群"教育工作联系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长27.63%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05 16:06:23 点击率:35
为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目标任务,石林县国税局把"四群"教育与组织税收收入紧密相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全年组织收入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四群"教育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税源企业机制,强化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联系和服务,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全县76户5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27577万元,同比增长27.63%,增收5970万元。
一是将市局点名的16户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确定总局、省市局三级重点监控范围,并纳入了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明确由税源管理分局领导和能力较强的税收管理员全程税源管理职责,做到"重点管理、重点监控、重点分析、重点服务"。二是将76户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确定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联系服务对象,全部分解落实到15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责任到人。三是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自己联系和服务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主动上门送政策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密切征纳关系,构建和谐征纳环境,把"四群"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自己联系和服务的重点税源企业情况按季在收入分析会上进行汇报,说明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及全年收入预测,确保"四群"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税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