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国税局2012年石材行业税收同比增长107.69%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3 16:07:38 点击率:52
为规范石材行业税收管理,加快推进石材行业较快发展,促进税收稳定增长,石林县国税局经多次调研和测算,采取措施强化和规范石材行业税收管理,堵塞了税收漏洞,促进了税收增长。
2012年1~12月,石材行业累计入库增值税48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39万元(含一次性查补收入208万元)增长9.30%,增收41万元,若剔除上年同期查补收入208万元外,同比增长107.69%,税款增收249万元,石材行业税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其主要做法:一是以机定税。按石材行业纳税人使用解石机"四立柱"设备的核定每台每月缴纳增值税3000元,按使用"两立柱"设备的核定每台每月缴纳增值税2000元。二是以电计税。采取以电力公司统一开具收取的缴纳电费收据为依据,按实际缴纳电费金额每元不低于0.15元税款来计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