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9 09:49:15 点击率:322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标杆、导向和引领作用,激励各类人才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在全区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根据《昆明市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决定开展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名额、对象和范围
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获奖人数为10名。参评对象为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以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历届“兴滇人才奖”“春城人才奖”“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获得者,两院院士、党委政府任命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不再参加评审。
二、评选条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近3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与评选。
(一)专业技术人才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育、科研、技术发明或推广、医疗卫生、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成果和业绩在市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优秀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所在企业在省、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主要产品知名度较高,产品设计或重大技术改造获得国家专利或受到市级以上奖励。近3年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三)高技能人才
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带徒传技,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在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工艺设计、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和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对提升产品质量、将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农村实用人才
努力学习、运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及经济实体,对帮助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和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农业技术开发、农副产品加工、新品种培育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引进工作中,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人才
对传承和弘扬我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受国家、省、市保护的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和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六)社会工作人才
在提名期间为五华区在岗的一线社会工作者,且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三年以上。热心社会工作事业,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坚持社工助人价值观,能胜任本职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工作载体,做出显著业绩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七)其他各类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三、报名方法和程序
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其所在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办事处推荐,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统一汇总后报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向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自荐)申报起止日期为2016年4月11日至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自荐)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17:00时前报送至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华山西路1号1607室)。书面推荐材料的报送要求如下:
(一)属组织推荐的,须有推荐单位的推荐报告一份;《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一式三份;《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推荐汇总表》一份。推荐报告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推荐单位意见等。属个人自荐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自荐表》一式三份。
(二)推荐(自荐)人选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评价材料。(所上报材料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则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三)推荐(自荐)人员需报送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
(四)推荐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自荐表》、《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推荐汇总表》可登陆五华区政务网站(http://www.kmwh.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五、评审与表彰
(一)以五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 评选公告和在全区范围内发放评选通知,动员全社会参与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
(二)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由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分类,并由各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对所属行业推荐(自荐)人选上报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各行业评审组分类建立人才绩效评估体系,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开展行业评审,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
(四)成立评审委员会,从通过行业评审的初步候选人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建议人选,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确定10名候选人。
(五)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对拟获奖候选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根据拟获奖人选的评选和公示情况,审定获奖人选,并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
六、评选机构与监督
(一)评选机构
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委会,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评委会成员,负责依照《昆明市五华区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成立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华山西路1号1607室,邮编:650021)。
联系人:陆 斌 李星升
联系电话:63641575,传真:63633762。
电子邮箱:wh_rck@163.com
(二)监督
为维护“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12380、63641575
七、本公告由五华区第六届“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