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采取四项措施 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员管理
作者:五华区 发布时间:2013-05-27 14:38:45 点击率:92
五华区按照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要求,严肃干部培训纪律,加强学员监督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习环境。
加强学习宣传。通过转发文件、召开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等形式,让组织、人事、党校、财政等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率先掌握中央、省、市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在干部培训工作中向广大干部党员宣传《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争当义务宣传员、解说员。
加强教育引导。结合《五华区201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实施,将《规定》的学习内容纳入课程设置,在举办各类主体班次时向参训学员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学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通过明确纪律要求,引导干部党员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做到与《规定》要求保持一致。
加强培训管理。探索建立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把干部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和成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和评议体系当中,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抓有实招,管有内容,评有依据,便于核查和监督。同时,对重要培训班次实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跟班管理,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干部的重要渠道。
强化考核问效。严格执行《五华区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每位科级干部5年内累计培训必须完成15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20学分。结合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工作,每年对科级干部学分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个人和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增强各部门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意识,激励广大干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