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4 13:35:07 点击率:23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和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现代新昆明、新五华建设,为我区“十一五”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我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提高党政人才创新促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法执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抓落实见成效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五个能力为重点,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造就一支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在全区公务员队伍形成年龄梯次合理、学历状况良好、综合素质较强的良好局面,全区干部普遍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较强的执行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全区实职科级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其中,实职正科级领导干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70%。科级干部队伍以40岁以下为主体,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占到全区科级干部总数的20%。在全区配备5-10名30岁左右正科干部,10-20名25岁左右副科干部。30%以上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必须配备党外干部,任正职的党外干部有明显增加,班子中必须配备女干部。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科级干部总数的比例达到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比例。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工作,加大党政人才培养力度
制定《2006—2010年干部教育规划》,加快形成与我区“十一五”规划相适应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型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在“十一五”期间对全区干部轮训2遍;对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进行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教育培训;对实职正科级干部逐步实施境外培训;对实职副科级干部异地轮训1遍;对中青年后备干部轮训1遍;50岁以下公务员完成“8+X”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每年组织1-2期公务员知识更新专门业务培训班,对当年新招录公务员全部进行初任职培训,每年组织50名党务干部、100名社区(村)和非公经济党支部(总支)书记、100名社区(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学习培训;每年选派50名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对口扶贫地区或下派到基层、艰苦岗位和窗口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每年选派4批干部到区信访局锻炼工作,每批3-4人,其中新提任的副科级干部1-2人,中青年干部2人。
制定《五华区科级领导干部学分制管理办法》,把干部教育培训学分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07年起每5年为一个周期,5年内科级领导干部累计培训必须完成150学分。原则上,每人每年应完成培训总任务量的五分之一。每年年底对科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统一考评,考评要记入干部培训档案。
(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党政人才的选拔
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人事改革五项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大胆使用作风好、素质高、勇于开拓、群众公认、政绩突出、不同年龄的优秀干部,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人所长、搭配合理。
坚持决定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制”,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提任、交流和非因任职年限的干部免职事项时,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常委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干部任免决定。
推行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街道办事处、乡党政主要领导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形成决定。全委会闭会期间,特殊情况需要任用的,必须征求全委会委员意见;经征求意见超过全体委员半数不同意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常委会应作出不予任用或推荐的决定。
推行竞争上岗,不断拓宽识人、选人、用人的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任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竞争上岗工作要纳入全区党建目标考核工作。
对于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发展潜力、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年青干部和某些专项工作或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要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大胆通过破格、越级提拔或是公开选拔等方式将这些人才选拔进领导班子。
(三)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做好党政领导人才的储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情况,按照近、中、远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计划,做好后备干部需求预测,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着力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以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为主体,副科级后备干部以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为主体。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达到80%,专业和知识结构合理;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党外干部不少于25%,并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干部。
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后备干部,每年组织50名后备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参与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等途径,让他们在多个岗位上得到实践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理论、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对后备干部实行定期考察,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做好后备干部经常性考察了解工作,建立后备干部档案,科学使用后备干部,适时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后备干部始终保持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良性循环。
(四)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科学使用党政人才
党政人才的使用,在严格执行《五华区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九项基本条件和资格基础上,要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使干部的使用更加科学,更加有利于促进实际工作和全面提高干部水平。
对新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街道办事处、乡副职领导干部、区纪委各室主任实行试用期制,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程序办理正式的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按程序免去试用职务,不再保留试用期间的有关待遇,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行多岗位、多部门锻炼干部,有针对性地对干部的进行轮岗交流,对工作经历单一,长期在机关或街道办事处、乡工作的,要进行相互交流。没有在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副科级干部,必须在同职级职位间进行轮岗交流。凡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的范围在党政机关之间,机关与街道办事处、乡之间,街道办事处与街道办事处、乡之间。
加强干部挂职锻炼,提高干部综合能力。采用上挂、下派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上级部门、区窗口单位或农村进行挂职锻炼,达到丰富阅历,学习业务,改进作风、积累经验,增长实际解决问题才干、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目的。对基层工作少于1年的35岁以下干部,按每年30%的比例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
对于优秀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特别是高学历的年轻后备干部,要多岗位对他们进行锻炼,可担任本单位、本部门正职助理职务,协助处理有关工作,列席所在单位、部门班子会议。
(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党政人才的管理
建立健全以素质标准体系和政绩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为取向的科学统一、公正合理、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要将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为定期考核奠定基础。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建立领导班子和成员政绩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成员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对于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或难以胜任现岗位要求的领导干部,要根据《五华区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免职、免职留级、辞职、离职培训、病休、改任、转任等方式进行调整。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的,年终考核结果被认定为不称职的,要根据情况采取个人自辞或组织劝退等方式引咎辞职。
加强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制约机制,切实改变重干部选拔任用,轻管理监督的现象。不断强化干部自我监督,经常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理论教育,努力增强其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干部离任审计,逐步推行任中审计,综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把对干部的监督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不断完善谈话诫勉制度、届中考察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定期通报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5+1”文件、“省委干部人事改革五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五华区干部管理办法》、《昆明市五华区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委《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等八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科学制定干部教育培养的经费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二)组织保障
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定期召开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团区委、区妇联、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成员单位的五华区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区干部进行宏观管理,具体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区纪委:具体负责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区妇联:具体负责对区党外干部、中青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区级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引进、管理等工作。
区委党校:主要负责全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的具体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提高党政人才创新促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法执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抓落实见成效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五个能力为重点,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造就一支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在全区公务员队伍形成年龄梯次合理、学历状况良好、综合素质较强的良好局面,全区干部普遍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较强的执行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全区实职科级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其中,实职正科级领导干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70%。科级干部队伍以40岁以下为主体,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占到全区科级干部总数的20%。在全区配备5-10名30岁左右正科干部,10-20名25岁左右副科干部。30%以上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必须配备党外干部,任正职的党外干部有明显增加,班子中必须配备女干部。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科级干部总数的比例达到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比例。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工作,加大党政人才培养力度
制定《2006—2010年干部教育规划》,加快形成与我区“十一五”规划相适应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型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在“十一五”期间对全区干部轮训2遍;对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进行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教育培训;对实职正科级干部逐步实施境外培训;对实职副科级干部异地轮训1遍;对中青年后备干部轮训1遍;50岁以下公务员完成“8+X”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每年组织1-2期公务员知识更新专门业务培训班,对当年新招录公务员全部进行初任职培训,每年组织50名党务干部、100名社区(村)和非公经济党支部(总支)书记、100名社区(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学习培训;每年选派50名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对口扶贫地区或下派到基层、艰苦岗位和窗口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每年选派4批干部到区信访局锻炼工作,每批3-4人,其中新提任的副科级干部1-2人,中青年干部2人。
制定《五华区科级领导干部学分制管理办法》,把干部教育培训学分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07年起每5年为一个周期,5年内科级领导干部累计培训必须完成150学分。原则上,每人每年应完成培训总任务量的五分之一。每年年底对科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统一考评,考评要记入干部培训档案。
(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党政人才的选拔
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人事改革五项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大胆使用作风好、素质高、勇于开拓、群众公认、政绩突出、不同年龄的优秀干部,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人所长、搭配合理。
坚持决定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制”,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提任、交流和非因任职年限的干部免职事项时,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常委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干部任免决定。
推行干部任免全委会“票决制”。街道办事处、乡党政主要领导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形成决定。全委会闭会期间,特殊情况需要任用的,必须征求全委会委员意见;经征求意见超过全体委员半数不同意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常委会应作出不予任用或推荐的决定。
推行竞争上岗,不断拓宽识人、选人、用人的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任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竞争上岗工作要纳入全区党建目标考核工作。
对于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发展潜力、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年青干部和某些专项工作或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要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大胆通过破格、越级提拔或是公开选拔等方式将这些人才选拔进领导班子。
(三)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做好党政领导人才的储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情况,按照近、中、远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计划,做好后备干部需求预测,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着力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以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为主体,副科级后备干部以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为主体。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达到80%,专业和知识结构合理;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党外干部不少于25%,并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干部。
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后备干部,每年组织50名后备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参与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等途径,让他们在多个岗位上得到实践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理论、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对后备干部实行定期考察,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做好后备干部经常性考察了解工作,建立后备干部档案,科学使用后备干部,适时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后备干部始终保持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良性循环。
(四)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科学使用党政人才
党政人才的使用,在严格执行《五华区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九项基本条件和资格基础上,要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使干部的使用更加科学,更加有利于促进实际工作和全面提高干部水平。
对新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街道办事处、乡副职领导干部、区纪委各室主任实行试用期制,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按程序办理正式的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按程序免去试用职务,不再保留试用期间的有关待遇,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行多岗位、多部门锻炼干部,有针对性地对干部的进行轮岗交流,对工作经历单一,长期在机关或街道办事处、乡工作的,要进行相互交流。没有在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副科级干部,必须在同职级职位间进行轮岗交流。凡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的范围在党政机关之间,机关与街道办事处、乡之间,街道办事处与街道办事处、乡之间。
加强干部挂职锻炼,提高干部综合能力。采用上挂、下派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上级部门、区窗口单位或农村进行挂职锻炼,达到丰富阅历,学习业务,改进作风、积累经验,增长实际解决问题才干、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目的。对基层工作少于1年的35岁以下干部,按每年30%的比例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
对于优秀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特别是高学历的年轻后备干部,要多岗位对他们进行锻炼,可担任本单位、本部门正职助理职务,协助处理有关工作,列席所在单位、部门班子会议。
(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党政人才的管理
建立健全以素质标准体系和政绩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为取向的科学统一、公正合理、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要将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为定期考核奠定基础。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建立领导班子和成员政绩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成员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对于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或难以胜任现岗位要求的领导干部,要根据《五华区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免职、免职留级、辞职、离职培训、病休、改任、转任等方式进行调整。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的,年终考核结果被认定为不称职的,要根据情况采取个人自辞或组织劝退等方式引咎辞职。
加强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制约机制,切实改变重干部选拔任用,轻管理监督的现象。不断强化干部自我监督,经常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理论教育,努力增强其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干部离任审计,逐步推行任中审计,综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把对干部的监督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不断完善谈话诫勉制度、届中考察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定期通报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5+1”文件、“省委干部人事改革五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五华区干部管理办法》、《昆明市五华区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委《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等八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科学制定干部教育培养的经费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二)组织保障
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定期召开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团区委、区妇联、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成员单位的五华区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区干部进行宏观管理,具体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区纪委:具体负责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区妇联:具体负责对区党外干部、中青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区级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引进、管理等工作。
区委党校:主要负责全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