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 政策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30 15:11:44 点击率:227
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相关证据,及执法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市城管执法局于2018年10月23日印发了《昆明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 制定该文件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文件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法〔2017〕74号)以及云南省省住建厅的总体工作要求,拟在全市实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全市尚无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套规定,为避免记录工作正式实行后,各执法队伍出现执法记录装备不足、记录内容不规范、视频资料管理使用无序、执法队员履职不实等严重影响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情况,亟待出台全市统一的规范标准,根据办案程序规范记录规则和流程,建立健全的记录数据管理与使用制度,完善监管与问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考核,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科学、有序的推进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二、 该文件主要解决的事项
(一)规范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流程。一是明晰各执法队伍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二是规范城管执法办案程序中应当记录的环节,制定记录的规则以及禁止性规定等相关制度;三是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加强执法案卷的保管。通过规范流程,形成全市统一的执法记录标准,促进全过程记录工作科学、有序、稳步实行。
(二)建立健全的记录设备、执法数据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是建立记录设备的登记、使用制度,确定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职责;二是健全执法数据的保存、查阅、使用等相关制度。切实保障记录设备的正常运作,加强执法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完善考核、监督、问责机制。一是各执法队伍记录实施情况纳入执法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年终绩效挂钩;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制定配套的问责机制。合理运用行政措施加法律约束,严格督促各级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