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宜良县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报审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30 15:03:53 点击率:1291
一、 听证事项
根据《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宜良县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报审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 举行时间
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点至 12:00 点
三、 举行地点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会议室。
四、 参会人员:
听证主持人(1人):许保华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决策发言人(2人):戴玉仙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正啟 (宜良县云南诚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听证监察人(3人):代兴辉 (宜良县纪委驻政务服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代兴辉委托县纪委驻政务局纪检组干部田晓玲代其参会
鄢春敏 (宜良县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鄢春敏委托宜良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李靖宇代其参会
于双举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办主任)
听证记录人(4人):李显翠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高 蕊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迟晓波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韩宜瑾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听证委员(3人):赵庆芬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
赵庆芬委托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左春林代其参会
许建新 (宜良县南羊街道办主任)
许建新委托宜良县环保局南羊环保所所长吴祥云代其参会
张 翎 (宜良县匡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听证代表(19人):顾世华 (宜良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城环委副主任)
王树贵 (宜良县政治协商委员会城环委主任)
马艳兵 (宜良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人大主席)
胡金明 (宜良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宜良县南羊街道办起春社区书记主任)
段利庚 (宜良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宜良县匡远街道永兴社区书记、主任)
郭学元 (宜良县政治协商委员会政协委员、宜
良县北古城建筑公司总经理)
郭学元委托宜良县北古城建筑公司工程师刘伯纯代其参会
王双莲 (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双莲委托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科副主任李梦瑶代其参会
赵云保 (宜良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 琛 (宜良县环境保护局法规科科长)
钱森鸿 (宜良县综合执法局市政园林科科长)
张竣敏 (宜良县南羊街道办土桥社区村委委员文书、住户代表)
许春明 (宜良县匡远街道办金星社区书记、主任)
赵琼春 (宜良县旭昱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户代表)
张 丹 (宜良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刘 军 (宜良县乡鸭湖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
丁仁洪 (宜良县凤矿房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洪川 (宜良县西景苑住户代表)
段家富 (宜良县乡鸭湖小区住户代表)
王春凤 (宜良县玉桥小区住户代表)
旁听人员:张志恵 (宜良县建材市场商户)
曹天琼 (宜良县南馨园小区住户)
郭 翠 (宜良县教师进修学校住户)
新闻媒体:吴 昊(宜良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五、 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听证会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了会议召开的(1号)公告,经过自愿报名,拟听证会单位审核,确定参会代表,向代表发邀请函的工作。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了(2号)公告,确定了会议时间,地点,向参会代表送达参会通知及相关资料。
(二)听证会召开
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听证会准时召开,12:00闭会。
六、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1、 对《宜良县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报审方案》三个方案中的方案三赞同。
2、 做好前期向市民对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和说明工作。
3、 抓好水污染源头治理工作,加大对养殖业等行业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的管制力度。
七、 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意见和建议已经采纳,并通过会议研究作了修改,有的意见需报县发改局审议,故不纳入本方案的内容。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2018 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