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作者:陈向龙 发布时间:2013-11-28 08:40:18 点击率:26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奖励制度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省、市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的民营企业,除享受市政府2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外,县政府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配套奖励;对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国家、省创新型认定的民营企业,除享受市政府20万元的奖励外,县政府再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当年申请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的企业、个人,除享受市政府一次性5万元奖励外,县政府再给予3万元的配套奖励;对民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填补省内空白的重大技术装备,按出资额的20%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3:2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