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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08:00:18    点击率:842

 

全市党员干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是每名共产党员不容推辞的政治责任,是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当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全面推开之后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为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向全市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做政治合格的新时代党员。

二、争做合格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爱自律,带头做到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做到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党员。

三、坚持示范引领,勇当先锋表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各种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资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放贷讨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同时,要积极宣传,带动群众,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发挥作用的新时代党员。

全市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勇当先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为实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全力打造丽江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1、举报电话:0888—12380;

2、邮寄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丽江市行政中心;

3、收件单位: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邮政编码:674199。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