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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丽组干任公示〔2013〕5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19 16:55:32    点击率:2523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丽组干任公示〔20135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管干部任前公示的工作程序》(试行)规定,现将庞新秀等7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庞新秀,女,汉族,19782月生,古城区人,中共党员,199810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古城区交通局副局长;古城区交通运输局总支书记、副局长;古城区金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古城区金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现任古城区金安镇党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任古城区金安镇镇长以来,结合实际,着力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做好协调服务,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放补助水泥3150吨,实施民居院内硬化35800平方米,协调资金2610万余元,完成了玉河路硬化工程等乡村道路建设。推广种植烤烟1855核桃3万亩、玛咖2200亩、山嵛菜158亩,推进了产业结构优化。

王金贵,男,傈僳族,197311月生,宁蒗县人,中共党员,19959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宁蒗县西布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市民宗局经济文体科副科长;市民宗局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任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以来,积极履职,搞好综合协调服务,规范民宗系统办文办会,年均办文100余件、发文60余件,圆满完成在丽召开的云南民族工作调研座谈会等大型会议保障服务;按照“有作为、有力度、有权威”的“三有”目标,创造性地开展督查工作,突出抓好部门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督办,效果明显。

润清,女,纳西族,19711月生,古城区人,中共党员,19957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县卫生防疫站科员;玉龙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县卫生局副局长;丽江市卫生局地方病办公室副主任、市卫生局新农合办主任等职,现任丽江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医政医管和中医科教管理工作力度,全市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运行平稳,参合群众受益得到实惠;社区卫生工作步入规范,参与组织实施了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农村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实施了县、乡、村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近50余个,投入资金近2.5亿元。2010年获“云南省新农合先进个人”称号。

杨育德,男,汉族,19652月生,永胜县人,中共党员,198410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地区行署公安处科员,丽江地区行署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后勤处副处长;市公安局计划财务处处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等职,现任丽江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任丽江市公安局反恐特警支队副支队长以来,紧紧围绕市局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制定了市级反恐防恐、反暴防暴、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各类应急预案及古城、束河两个古镇街面巡逻防控工作方案。近两年来,成功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10余起,完成重大安全保卫工作任务20余次,支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并在2012年全省巡特警业务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

王永富,男,白族,19686月生,古城区人,中共党员,19887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历任华坪县公安局科员;丽江县公安局玉龙山公安分局治安队队长(副科级);丽江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教导员、经侦大队队长;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等职,现任丽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担任出入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以来,把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融入到丽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探索与丽江国际旅游精品胜地相匹配的境外人员管理模式,建立“六级管理”模式创新涉外人员管理方法。积极推动服务效能和执法规范化两大建设,结合实际推出便民服务新措施,规范、快捷地办理出入境人员的护照申领,方便了群众,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李国艳,女,汉族,19817月生,华坪县人,中共党员,20034参加工作,大学历。历任丽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科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副科级);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副主任(副科级)等职,现任丽江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主任(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公安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积极协助部门领导,狠抓公安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情报信息收集报送、信息化应用及110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110接处警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整理编报各类公安情报信息4000余条,组织带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人员于成功创建市、省两级青年文明号,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个人荣记三等功3次。

子 祥,男,汉族,197212月生,永胜县人,中共党员,19968参加工作,大学历。历任丽江县公安局甘海子派出所科员;丽江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所长(副科级);丽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副队长;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大案要案大队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动大队队长(正科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队长等职,现任丽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兼二大队队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看守所政委(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担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以来,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治安管理的新模式,组织做好市公安机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丽江古城维护费征稽系统对接,并在古城区范围逐步推广使用,极大地促进了古维费征收工作;同时利用古维费征稽系统获取缴费人员入住信息,为查处旅馆是否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提供依据,切实提高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水平。

2013819日起2013827公示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通讯地址: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674199

举报电话0888-12380

举报网址:丽江政务网“12380”网站

http://dy.lijiang.gov.cn/Category_278/Index.aspx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