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政人〔2013〕23号
关于王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王永生 任丽江市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试用期一
年);免去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职务;
和泽胜 任丽江市监察局副局长,免去丽江市人民政
府纠风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杨玉华 免去丽江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丽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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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市法院,
市检察院,丽江军分区,中央、省属驻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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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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