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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04 15:49:47    点击率:549
关于印发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文文号:丽政发〔2013〕10号

  发表日期:2013年5月28日   主题词:处置地震    发文时间:2013-5-28     【编辑录入:jwweb

丽政发〔201310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

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13227

 

 

 

丽江市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工作方案

 

2013—2017年)

 

为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云南省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和《丽江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背景

(一)10项重大措施取得的主要成就

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丽政发〔20101号,以下简称10项重大措施)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呈现持续科学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主要表现为: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进一步夯实,抗震设防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全面实施,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顺利实施,道路抢通保通工作有效开展,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实施,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各专业应急队伍基本组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稳步推进,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涌现。10项重大措施实施以来,先后成功应对了2012年宁蒗“245.7级地震和多次有感地震、以及发生在周边的宾川平川5.0级等地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地震抢险应急、恢复重建工作,积累了地震应急工作经验,提升了应急工作水平,有效减轻了地震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上述重要成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对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都作出了明确部署,对增强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丽江深入落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黄金期,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加速推进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根据地震部门分析预测,我省已进入新一轮强震活跃期,我市作为传统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必须格外重视、严加防范。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地震灾害对经济的冲击日益增强,对社会的影响愈发深远,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不容忽视,更容易诱发社会问题,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必须认清形势、高度警惕。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着总体投入不足、抗震设防要求尚未全面落实,农村民居和各类基础设施抗震性能有待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抢险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及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等困难和问题,必须全面深入推进。防震减灾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测、报、防、抗、救等多个工作环节,必须系统施策、多管齐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密切的配合,不断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继续深入推进全面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切实将这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防震减灾与综合防灾相适应,全面加强各级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丽江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保持连续性。认真总结实施10项重大措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和重大成果,大力推广应用、深入巩固提高。

2.突出综合性。强化防灾备灾、应急抢险、恢复重建各阶段的有序衔接,综合运用各种减灾手段,力求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法律、行政、经济、科技、教育等手段相结合。

3.强化统筹性。坚持政府社会协同、军队地方配合、区域部门联动,加大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支持和投入,统筹推进防震减灾体系建设,形成更为强大的工作合力。

4.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找准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薄弱环节,急难先行、突出重点、查缺补漏,未实施完毕的项目继续实施,已实施完毕但还有提升空间的项目继续强化。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提升大震监测预报能力工程

提高全市地震监测能力。改造建设宁蒗县数字化测震台,建设宁蒗县数字化深井地下流体观测站,积极推进古城区、华坪县数字化地下流体综合观测站建设,建设丽江国家基准地磁台和极低频地震电磁台,建设丽江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完成梨园、鲁地拉、观音岩等电站水库专用监测台网建设,积极推进境内所有地震监测台站数据集成维护和监控中心的立项建设。

切实加强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做好市内地震观测环境和监测设施的保护,确保地下流体观测网、强震观测网、科学台阵、金沙江中游水电站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信息节点、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现有监测台网观测数据准确、及时、可靠、连续,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最基础的科学依据。

强化大震短临跟踪能力。建立市、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震情跟踪监视、台网运行维护、科普宣传、应急装备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加强基础研究,充实完善短临跟踪、震情会商、区域联防、震后趋势判定等工作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网络的重要作用,提升群测群防能力,整合地震、民政、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员队伍并加强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出台有关政策标准,为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发放一定经济补助,提高群测群防整体水平。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

(二)提高抗震设防能力工程

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开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参与编制农村房屋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图集。强化宣传和技术指导,开展有关工作队伍培训。

开展重要公共建筑抗震能力普查。重点对全市已建学校、医院、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公共建筑继续深入开展抗震能力普查,指导抗震加固。

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省的标准、规范进行抗震设防。医院、学校等工程还应按云南省相关要求严格抗震设计和施工,并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重大重要生命线工程和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推广应用抗震设防新技术。落实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对设防烈度8度以上区域的医院、学校3层以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重要公共建筑物强制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推广使用轻型建筑材料。鼓励和支持减隔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

(三)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改扩建或配套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

救灾物资储备和供应。按照救灾实际需求,通过采取实物存储、协议储备和能力储备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增大物资储量,保证救灾应急需要。探索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军、警、地救灾物资储备联运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得到基本生活救助。积极创造条件储备一定数量的200型战备钢桥,切实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应急保障能力;维护贮备一批活动板房,保证灾区抗震救灾的临时用房需要。

(四)通信和电力设施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各级电信主管部门和各电信运营商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在重大地震灾害条件下迅速恢复通信的保障机制和物资储备制度。

强化电力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做好电力救援物资、抢修物资的补充和储备。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为重点,分片区配置应急电力物资、发电车和抢修塔。加强应急抢险集训,不断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在电力系统调度大楼、集控站、变电站主控楼等重要场所,配备必需的避难救生设施。

(五)加强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建设工程

做好有关水利设施除险加固。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努力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积极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优先治理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

完善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相应机构,定期分析水利设施的抗震抢险形势;完善水利设施地震应急预案;制定落实灾区应急避险和生活、生产供水预案。

全面落实水利设施应急抢险措施。开展重点河流、重要河段、水库、水电站、堤坝等水利设施隐患排查;继续强化和提升震损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和修复能力。

(六)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和抢通保通能力工程

加强应急运输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运力征集、调用、物资调运绿色通道机制,形成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及时抵达灾区。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严格公路建设抗震设防监管,保证新建公路的抗震能力。加强对现有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整治,不断提高现有公路的抗震设防能力。

加强公路抢修保通的应急能力建设。依托地震信息与遥感技术,提高震时公路破坏信息获取和检测评估能力,建立公路运输快速恢复保障体系,全面核查和准确掌握全市大型推挖装卸机械有关信息,分区域确定和落实应急抢险保通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全面做好应急保通设施的维护管理。

(七)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确保已建队伍和项目的运行维护。积极保障10项重大措施实施期间已组建的解放军、武警、消防等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正常运行维护所需经费,进一步完善必要的技术装备。积极创造条件在重点危险区适度扩充地震应急救援的队伍规模和技术装备,并加强技能、体能训练。

提升医疗卫生防疫救援队伍能力。进一步加强市、县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及演练,提高困难条件下的医疗卫生应急能力。完善卫生免疫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地震灾区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安全,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开展健康卫生教育。

补充应急救援装备设施。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配备更新相关救灾装备,力争各县(区)住房建设部门地震应急抢险队均配备水准仪等设备。

(八)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业技能训练工程

推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专业训练基地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具备面向社会教育、体验、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等功能的地震虚拟仿真、地震逃生模拟训练、地震废墟训练场馆及设施。

强化实战演练措施。健全地震救援专家研讨、信息会商、协作等工作机制,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业务训练规程,每年组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开展集中训练和比武竞赛。结合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实施,由各级地震部门制定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组织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机关、大中型企业等定期开展防震避震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桌面推演。

(九)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健全完善救灾军地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军地一体化的指挥协调机制,实现军地灾情信息共享,统一协调驻丽解放军、武警部队实施地震应急救援。

合理统筹救灾救援力量。在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灾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对现有的各行业、各部门救灾救援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救灾救援力量基本情况,健全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机制,加强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完善重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总结宁蒗“6.24”地震等应急救援成功经验,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力求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加强预案的演练,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

加强地震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推进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市、县(区)民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交通、住建、卫生等部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十)防震减灾工作社会化工程

强化以防震减灾为主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推进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推进市、县(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进建设新闻宣传技术平台。

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21734—2008)》。围绕标志设置、抗震性能、篷宿区内分区、无障碍、场址有效面积等要求,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布局。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所有县(区)都有符合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

推广农村民房保险工作。争取在我市实施农村民房保险工作,对农村家庭实施包括地震灾害在内的自然灾害房屋保险和人身伤亡保险,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防震减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防震减灾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强化市减灾委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市减灾委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加强防震减灾政策制度研究,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和运行。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给予最大的支持,市、县(区)财政加大对10项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10项工程市、县(区)配套资金、运行维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自筹资金,进一步强化本部门、本单位的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助推全市防震减灾10项重点工程深入实施。加强防震减灾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

(四)科学计划实施。优化整合各类防震减灾资源,继续实施防灾应急“三小”工程,不断提升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市减灾委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震情形势、10项重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每年组织对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实施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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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丽江军分区,省属驻丽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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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2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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