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管干部任前公示的工作程序》(试行)规定,现将刘中华等11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刘中华,男,汉族,1968年9月生,云南永胜县人,中共党员,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永胜县委办秘书、副科级组织员,中共丽江地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副处级组织员等职,现任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党联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党建工作,负责了全市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等学习实践活动综合协调,抓好县、乡、村换届选举宏观指导和督促协调工作。围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分领域分行业打造了一批基层党建典型。主持完成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安排的课题调研和重要领导讲话、综合性文稿草拟工作。其中,《民族地区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途径和落实措施问题研究》被中组部评为2009年度重点课题成果。狠抓组织部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组织系统新闻和网络宣传工作。
洪卫东,男,白族,1962年11月生,云南玉龙县人,中共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县第七、第一中学教师,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报社总编,丽江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室主任等职,现任丽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积极参与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站、大丽高速、丽攀高速、泸沽湖机场建设工作,并在丽江的国际航线开通、旅游标准化试点、水电移民搬迁安置、林业发展和护林防火、重点水利工程、生态农业发展、“四创两申”、新能源汽车推广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协调推进作用。先后参与制定丽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主持完成《丽江与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发展战略研究》,获云南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开发丽江库区移民搬迁安置调研》,获云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
李启明,女,汉族,1970年11月生,云南维西县人,农工党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永胜县环境保护站办事员,丽江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丽江地区环境保护局科员,丽江地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副科长,丽江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等职,现任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提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丽江市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工作实绩:组织完成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项目;组织完成了《丽江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丽江市泸沽湖、程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丽江市泸沽湖、程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2011-2012)》等重要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省政府程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现场办公会和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现场办公会精神。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
和丽春 ,女,纳西族,1973年7月生,云南丽江古城区人,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中共丽江地委老干部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共丽江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丽江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热爱老干部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围绕“三服务”抓好老干部的各项工作,先后参与制定局内会议制度、考勤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办文、办会程序。做好信息撰写、编集、报送工作。近3年来,拟草、校、核各类调查报告、经验材料、领导讲话、理论文章、会议纪要等综合材料200余份;组织编印《丽江老干部工作》专刊22期, 2011年被评为“全国老干部先进工作者”。
陶显美,女,汉族,1973年7月生,云南华坪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华坪县幼儿园教师,华坪县政府办科员、接待办主任(副科级)、县政府驻昆办主任等职,现任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综合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丽江市驻昆机构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任市驻昆办综合科科长以来,团结干部职工,形成合力;面对驻昆办临时任务多的工作实际,理清思路,开拓创新,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制度》、《驾驶员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坚持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
张勇强,男,纳西族,1973年8月生,云南丽江古城区人,1993年2月参加工作,非党,云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丽江县烟叶复烤厂职工,丽江县驻昆办科员、副主任等职,现任古城区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担任古城区驻昆办主任以来,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驻昆办在办事协调、接待服务、宣传交流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积极配合协助信访部门做好有关信访、接待及劝返工作;加强同旅昆丽江同胞的联系,多次协助成功举办纳西族“三朵”节联谊活动;注重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和机关作风建设;完成了驻昆办客房的维修改造工作,改善了服务接待环境。
和丽娟,女,纳西族,1979年8月生,云南丽江古城区人,中共党员,2002年12月参加工作,云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市接待办科员、培训科副科长,古城区大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市接待办公室培训科科长等职,现任丽江市接待办接待一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接待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开拓创新,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时刻保持廉政意识,节俭办接待;努力实践“美丽接待”理念,主动做好重大接待活动建议方案,面对突发接待变化情况,冷静应对、忙而不乱、较短时间内落实好各项接待工作,完成了国内外政要、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接待工作。让各级领导和各界来宾在被接待好的氛围中充分关注丽江,受到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张丽伟,男,白族,1976年9月生,云南丽江古城区人,2001年3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丽江地区外事办科员、丽江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友好城市科副科长、科长,宁蒗县西川乡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丽江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外事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地方外事工作,有一定的翻译服务和外事接待能力,多次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专家组对丽江古城的常规监测的翻译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实施有关规范丽江市因公出国(境)的相关工作,先后负责丽江纳西东巴古籍文献申报世界记忆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年会”、“世界遗产论坛”、“国际遗产城市组织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咨询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等大型国际会议的外联工作。荣获 “丽江市接待工作先进个人”、“丽江市上挂下派优秀挂职干部”等荣誉。
张维炯,男,白族,1964年11月生,云南鹤庆县人,非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历任宁蒗县财政局科员,丽江地区行署财政局科员,丽江地区行署财政局副主任科员,丽江地区行署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等职,现任丽江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任职以来,立足本职,参与住房货币化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以及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积极拟定丽江市本级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方案、市直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做好每年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参与了土地方面的非税工作收入调查研究的相关工作,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支管理。2012年被云南省财政厅评为云南财政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
李炳桂,男,白族,1974年12月生,云南丽江古城区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丽江地区卫生防疫站科员,地区行署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市人事局专技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兼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担任专技科科长期间,先后组织完成了2700余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工作;启动实施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工作,妥善解决了非公企业专技人员的职称评聘难题,组织指导中评委完成了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完成局机关《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起草、修订及督查落实工作;协助局领导完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完成了《丽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草拟、督查、总结工作;先后完成520份文件材料的草拟,以及70余个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和东升,男,纳西族,1966年10月生,云南丽江古城区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怒江州图书馆职工,丽江县图书馆馆员、县委宣传部科员,玉龙县金庄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玉龙县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等职,现任丽江市东巴文化研究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丽江分院)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丽江市东巴文化研究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丽江分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文化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资金政策。完成好办文、办公和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规范东巴文化研究院内部管理。爱好民族文化,认真钻研,已发表数十篇论文,其中《论纳西古乐的保护与传承》、《木氏土司文化》、《守护精神家园弘扬丽江精神》等先后获得丽江社科优秀成果奖。同时,认真撰写党建、党风和研究院工作报告以及各种材料,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协助院领导组织开展“四群”教育,“三型三用”先锋行动等活动。积极参与研究院国家、省、市社科研究项目。
从2014年1月14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为公示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通讯地址: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67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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