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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雷本旺同志任职的通知(丽政人〔2013〕15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02 09:52:16    点击率:707

 

 

丽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雷本旺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雷本旺  任丽江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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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市法院,

市检察院,丽江军分区,中央、省属驻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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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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