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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进出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企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04 15:48:48    点击率:289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进出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企业的通知

公文文号:丽政发〔2013〕9号

  发表日期:2013年5月28日   主题词:先进企业        【编辑录入:jwweb

丽政发〔20139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

进出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2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动、生产成本高、贸易融资困难等因素,转变贸易方式,调整贸易结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全年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8477万美元,同比增长37%,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任务的119.1%。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决定对2012年度进出口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企业予以表彰,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9个)

古城区人民政府、玉龙县人民政府、永胜县人民政府、华坪县人民政府、宁蒗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丽江市中心支局。

二、先进企业(5个)

丽江中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丽江映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永胜雷特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永胜森源食品有限公司、丽江永胜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开创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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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丽江军分区,省属驻丽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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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2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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