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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管理促进物流寄递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04 15:58:12    点击率:337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管理促进物流寄递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公文文号:丽政办发〔2013〕25号

  发表日期:2013年6月3日          【编辑录入:jwweb

丽政办发〔201325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管理促进

物流寄递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流寄递业市场,加强全市物流、寄递渠道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物流寄递业规范、安全、健康、快速发展,奋力推动丽江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2011432号)等法规政策要求,结合丽江实际,对物流寄递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形势,增强安全意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流业已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全市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货物中转、邮政快递等物流寄递业务快速增长,物流寄递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高峰时期。物流寄递业的快速发展,极大的促进了丽江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社会提供了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但是,由于丽江的物流寄递业起步较晚,大多数经营企业规模较小、制度不健全、管理相对滞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加之物流寄递执法监管体系尚未完善,物流寄递业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夹带禁寄物品,同时盗窃、冒领、毁弃邮件、快件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些发生在物流寄递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当前,全市正处在全力推进滇川藏大香格里拉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流寄递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和及时发现、打击物流寄递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既是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现代物流产业规范、安全、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物流寄递领域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探索建立物流寄递领域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全市物流寄递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督促建立制度,明确监管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督促全市物流寄递企业建立、落实收寄验视货物、实名登记、情况报告、安全责任、安全防范24小时视频监控等制度。公安、国安、商务、工商、税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物流寄递企业健康发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与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物流寄递企业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不按规定执行实名登记的物流经营、运输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建立健全寄递领域治安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物流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物流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规、规章,对存在治安隐患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和禁寄物品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能够逐案溯源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具体业务办理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法律责任;对收寄人员不认真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收寄验视制度或明知为禁寄物品依然收寄、传递的,甚至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寄递渠道贩运禁寄物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惩处;涉及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国家安全机关: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工作中发现物流寄递企业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其他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部门:严把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前置审批程序,加大对物流寄递、仓储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商务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服务引导,扶持物流寄递业做大做强;指导建立物流寄递行业协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物流寄递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做好物流寄递业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促进物流寄递产业繁荣发展。

邮政管理部门:主动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开展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安全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和监测预警,及时收集与行业运行有关的各类信息,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规范经营,降低经营风险;监督邮政寄递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增强行业治安防范意识,寄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相关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运输企业、客运单位或个体运输户的监管和客运货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执行物流寄递实名登记管理等制度,对未实行实名登记的物流寄递企业或单位委托运输的货物,不予运输。

税务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通过信息比对,实行户籍化管理,督促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物流寄递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时补办税务登记证,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全面掌握税源情况,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

丽江机场及火车站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相关企业做好货物、邮件等的物流寄递安全工作。

公安、安全、邮政、工商、商务、交通运输、税务、民航、铁路等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监管的高效合力。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广泛收集掌握我市物流寄递市场情况,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移动电视、城市广告栏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物流寄递业有关产业政策和物流寄递业实名制等安全管理措施,为加强物流寄递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大力扶持物流寄递业繁荣发展的同时,切实增强企业和公民的法制意识,为扎实推进物流寄递领域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物流寄递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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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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