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02 15:26:59 点击率:612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公文文号:丽政发〔201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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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政发〔2013〕37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请按此联系工作。
原由和良辉同志负责的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的市财政局、国资委,调整由吉宏龙佳同志负责和分管。
原由和良辉同志负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工作,分管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调整由杨静全同志负责和分管。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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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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